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中心法庭在“一法庭一特色”创建中因地制宜将乐丰铁道兵艰苦奋斗的精神作为法庭为民服务的精神内核,同时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乐丰法庭积极探索一套能够统筹协调、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多元解纷机制。
法庭现已初步构建了“法庭+司法所”、“法庭+村委会”、“法庭+当事人”、“法庭+调解委员会”的模式,本次更是借支付令的适用进一步探索多元解纷新方式。
支付令的定义及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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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份,宣威某银行向乐丰法庭提起115件支付令申请,申请对乐丰、双河、阿都三个乡镇的部分逾期欠款进行法律追偿。
所谓支付令,即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给付金钱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与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同等强制力,但却省去了开庭、宣判等程序,在许多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支付令是解决这类纠纷最为便捷的途径。
发扬铁道兵精神,高效送达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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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支付令要求法院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并且送达不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这意味着乐丰法庭除必须在一个月时间内完成115件支付令案件的立案、审查、送达、结案之外,还要兼顾日常其他案件的立审执。此时的法庭在岗人员仅2名员额法官,1名助理,2名书记员,面临着人少事多的情况,115件支付令无疑是对乐丰中心法庭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的考验。
最终,乐丰法庭克服重重现实困难,在多方协作配合的情况下15日内就将115件支付令成功送达了113件,送达不成功的两件系被申请人精神异常以及审限内无法送达的情况(现均已转入诉讼程序)。
送达成功的支付令已生效
乐丰法庭在法定30日的审限内,达到了前15日送达完毕,后15日作为异议期的程序要求。113件成功送达的支付令在异议期内无一人对支付令提起书面异议,现已全部发生法律效力。
乐丰法庭高质高效的成功送达113件支付令不仅是法庭对“铁道兵精神”内化的体现,更是对多元解纷机制的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法庭也将持续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