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要闻 > 正文
【八五普法】雨碌法庭:阳光审判释法明理
  • 发布日期:2022-04-20
  • 阅读量:76216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因为相处频繁,虽然不是亲人却能产生胜于亲人的情感。但是邻居之间也会因为琐事发生不愉快。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雨碌法庭收到一份起诉状,原告陆某A诉称被告陆某B用车堵在自家唯一路口,严重影响自己的通行权,请求陆某B将车挪开并赔偿损失。雨碌法庭立足群众司法需求开展巡回审判,做到阳光司法,让审判公开透明。

 

阻碍通行邻居反目

 

【八五普法】雨碌法庭:阳光审判释法明理

 

陆某A与陆某B为同村两个相邻小组的村民,陆某B的亲属沈某回家路段必须经过陆某A家,但沈某建造房屋时,没有完全与必经路线的几户土地用户协商好出行道路使用问题,导致沈某家房屋建成后出行不便。陆某B便以陆某A阻碍亲属沈某与自己出行为由,将自家的面包车摆放于陆某A回家唯一的路口。

事情发生后,陆某A到当地村委会反映情况,因该道路不仅是陆某A通行道路,也是村组道路,对其他村民出行造成了不便,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及时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希望双方互相谅解,共同协商解决之道。但双方不肯让步,最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陆某A诉至法院。

 

查明事实巡回开庭

【八五普法】雨碌法庭:阳光审判释法明理

 

为查清案件事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现场调查,深入听取当地村委委员和群众的看法和意见。现场勘验后,法官绘制现场勘查示意图,请在场人员签名确认。

为解开双方心结,切实解决群众纠纷,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进行调解,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庭前调解。因当事人分歧过大,均调解未果。

4月13日,雨碌法庭在该村原小学操场巡回开庭,二十余名群众前来旁听。法官当庭宣判,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天内将车辆移开。

 

现场普法释法明理

【八五普法】雨碌法庭:阳光审判释法明理

 

因旁听群众较多,且乡村生活中相邻权纠纷时有发生,法官就相邻关系向群众进行了释法明理。

教育引导群众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该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通行、排水等相邻关系,不要因为小事情,沟通协调不到位,发展成不可调节、互不让步的地步。遇到纠纷不能图一时之快意气用事,根本目的是要化解矛盾。

互谦互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诉讼并非矛盾纠纷解决的最佳途径和唯一途径,懂得退让,回归理性的思考,更有利于维护大家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