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你们的中肯建议和耐心调解,我们这事真是不知道要怎么解决了,辛苦你们了!”刚签完调解笔录的当事人满怀感激地对承办法官说。
这是会泽县人民法院者海法庭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的一幕。
案情简介
原、被告于2020年4月经法庭调解离婚,约定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因共同债务问题,原告需补偿被告2万元。
案件处理完毕后,孩子一直跟随原告生活,原告至今未履行2万元的补偿给付义务。2022年4月,原告向法庭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
诉中调解
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能在庭前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正常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从陈述中听出了被告的犹豫。考虑到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能会加深双方矛盾,法官决定暂时休庭,趁热打铁,找准突破点,单独给被告做思想工作。
经过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将2万元补偿义务折抵了部分抚养费,原、被告双方均对该结果表示满意。
者海法庭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将涉诉民事纠纷化解在执行前,努力实现“不诉而解”“不判而解”“不执而解”,用实际行动真正让当事人感受到来自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