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执行系统中的不明款项已成为执行法官的工作日常。在对不明款项认领核对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某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汇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的5千余元已作为不明款留存了39天,一直没有人认领……
执行法官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后,得知该款项是曾某诉某工程有限公司、刘某及第三人张某追偿权纠纷的案件受理费。
“ ‘曾某’这名字我熟啊!”执行法官立即联想到曾某作为被执行人有33个未兑现的劳务合同纠纷,欠执行案款及执行费27万余元。执行法官向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后得知,某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将返还曾某的赔偿款40万余元汇入其银行账户中。赔偿款汇入曾某账户的时间距现在已时隔5日,33件涉民生案件的案款能不能追回,执行法官心里也直打鼓。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执行法官到银行对该款进行冻结扣划。皇天不负有心人,一个小时后该款就到沾益法院执行专户中,20余万元执行款失而复得,回到办公室后执行法官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案件详情
事情是这样的,罗某、刘某、王某等33人与曾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于2017年7月经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龙华派出所人民调解室主持调解,由曾某给付罗某、刘某、王某等33人劳务工资20余万元。2018年7月,双方到沾益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后被执行人曾某未按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申请人罗某、刘某、王某等33人于2019年1月分别向沾益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网络系统查控及委托曾某所在地法院进行线下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曾某没有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曾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与申请人进行终本约谈后,沾益法院于2019年7月对被执行人曾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及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强制措施后,对33个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的一张张期盼的面孔,执行法官都一一记在心里。在案件终本期间,被执行人曾某通过电话联系或通过其诉讼的委托代理人与执行法官沟通,他们正在起诉某工程有限公司、刘某及第三人张某追偿权纠纷,待法律文书生效后拿到款项就第一时间来履行义务,直到2022年4月被执行人曾某收到某工程有限公司返还的追偿款40万余元也没有来履行义务。于是出现了执行法官到银行扣划的情形。
“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必衰,国无诚信必危”。在这里,法院告戒少数被执行人,不要耍小聪明,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敬畏法律、遵崇法律,讲诚信、守诚信。作为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既是一个公民懂法守法的表现,也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