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会泽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证明——《离婚证明书》,这是会泽法院出具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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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以及解除时间的证明,主要包含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文书生效日期、婚姻关系解除等必要证明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离婚证明书》不涉及案件事实,不披露当事人离婚诉讼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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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书》长什么样?
离婚证明书正面载明“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正文包含了裁判文书案号、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落款处加盖公章。
背面载有一段温馨的法官寄语“人生得失无常,路过的皆是风景,记忆都是收获。从过去中转身,看得开放得下,才能从容活在当下,迎接幸福。愿你不遗憾过往,不畏惧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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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出具《离婚证明书》?
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因为没有离婚证明书,想要证明离异,要出示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文书。由于这些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各项情况记载非常详细,材料诸多,且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或个人财产情况以及子女状况等个人隐私内容,会使当事人感到尴尬和不便。
对此,会泽法院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专门推出《离婚证明书》,既能证明婚姻状况,便于当事人处理离婚后的诸多事宜,又保护了个人隐私。既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也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审判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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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离婚证明书》?
经调解离婚的案件,调解书生效同时,由承办案件庭室出具《离婚证明书》;
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核实后出具《离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