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群众中的一员,人民陪审员天然带有“人民性”。
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到迤车镇西土村再审排除妨碍纠纷,通过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实质参审,纠纷得以顺利调解。
案件缘起
原审原告宁某与原审被告陈某排除妨碍纠纷,原告宁某与第三人陈某的承包地为相邻土地,被告在第三人陈某的承包地上修建烤烟活动板房,因被告在使用过程中占用原告承包土地的部分面积而产生纠纷。
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积怨较深,属于复杂疑难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判分析,考虑到案件复杂性,承办法官决定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实地开展巡回审理。
研判调查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秉承着重调解的原则,与合议庭成员商议将调解贯穿于再审的各个环节,实行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相结合,庭前调解和庭后调解相结合,对双方当事人组织有效调解。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2名人民陪审员也赞同法官的观点。于是由会泽法院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主持对原告宁某与被告陈某排除妨碍纠纷再审一案进行调解。
涉案现场,在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见证下,合议庭对争议承包土地进行实地查看、测量,认真核对证据资料,充分查清案情,准确掌握双方矛盾争议所在。
合力调解
不疾不徐,陈明利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法官与人民陪审员默契配合,合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作用,引导当事人双方充分表达各自想法,然后抓住双方当事人由土地纠纷转化为双方寸土不让的意气之争的矛盾点,释法明理,作出风险预断;同时,利用乡情、亲情打动双方当事人,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促使双方作出让步。
历经4个小时,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并形成调解方案,签字纳印,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人民陪审员绝不是陪而不审”。近年来,会泽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及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员在庭审中的作用,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普法宣传增添了活力。同时,在审判中积极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用实际成效答好“司法为民”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