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户家庭兴旺发展的基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贯彻落实几十年来,相邻之间的耕地界限由于实际耕种会发生移动,相邻耕地的村民因多一根垄少一根垄经常发生纠纷,因边界不明而“对簿公堂”的案例逐年增多。
“感谢法官,让我重新拿回了土地!”这是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同审判法官联动,成功执结一起涉土地使用权的排除妨害纠纷中的一幕。
卢某与刘某均系师宗县雄壁镇长冲村委会长冲村村民,两户相邻而居。土地确权时,卢某取得总面积为12.31亩的承包地。2021年上半年,刘某在卢某住宅后方的部分土地上栽种苗木。卢某多次要求刘某移走苗木无果,遂诉至法院维权。
该案经审理判令刘某清除争议地上的苗木,返还土地。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劝导被执行人刘某及家人,希望他们与申请人卢某配合,主动清除、移栽苗木,但刘某一直怠于履行。
看似一件普通的侵权纠纷案件,但是在勘察现场后,执行法官发现,争议地块位于卢某宅基地后方的斜山坡上,因承包地的界线本就不规则,加之刘某在该地块上栽种苗木,有可能移土平填,所以地块的原貌会发生改变,现争议的地块为一高一低的错层排列,现场无法确认应返还土地的界址点。
虽有生效判决确认了权利义务,但在执行阶段,卢、刘二人仍在土地使用范围的界定上存在较大争议,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原来,该案件在审理时,审判法官曾邀请云南省地矿测绘院专业人员到争议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经原、被告双方确认后提取了争议地坐标,后将提取的坐标与师宗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卢某享有权利的土地坐标(卫星定位地图)进行比对,确认了刘某植树的争议地部分包含在卢某享有管理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
为最大限度地还原争议地块原貌,执行法官详细查阅了涉及该案的相关卷宗材料,在对土管所、村委会调查走访的同时,积极与该案的审判法官联系对接,多次商讨研判争议地上苗木清除的范围。
5月18日上午9时,师宗法院集结13名执行干警,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执行中,执行法官和审判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通过“背对背”方式从情理法方面进行疏导。
面对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属的抗拒态度,法院干警始终保持冷静,耐心细致地答复被执行人的疑问和顾虑,在答疑解惑的同时,要求其按土地部门利用卫星定位划定的界线进行耕种管理,不得妨害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当天下午4时,113株苗木被移除。
争议地清除树苗前
争议地清除树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