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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熊孩子”砸坏我家玻璃,可以出手“管教”吗?
  • 发布日期:2022-05-25
  • 阅读量:74385

童心本无邪,充满好奇和爱探索是孩子的天性。有时候探索得过了头就成了“熊孩子”,这时候家长如果还不能及时有效教育,就会引发一些“闹心事”。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雄壁法庭于诉前化解了一起因“熊孩子”砸玻璃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4月的一天,上二年级的小明放学和一群小伙伴用石头砸学校附近王某家的玻璃,王某在家刚好看到这一幕,追出去,砸玻璃的孩子一溜烟跑了,跑在后面的小明被逮到,王某一怒之下打了小明一巴掌。这一巴掌可不得了!小明家长报警并把小明送去医院治疗,经诊断小明的伤为轻微伤,王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十日。

2022年5月,小明和父母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各项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4000元,并提出了2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为尽快解决纠纷,雄壁法庭结合双方实际,委派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我家就在学校旁边,玻璃被砸过好多次,那天刚好逮到小明和几个孩子正在用石头砸我家玻璃,控制不住的怒火让我行为失控,被拘留后我也得到了教训,非常后悔。”在调解员的调解下,王某诚恳地向小明及其父母道歉,最终获得了小明父母谅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王某赔偿小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4000元。收到赔偿款后,小明及其父母撤回起诉。

调解员提醒:虽然“熊孩子”确实不对,但一定要克制,不能出手打人,要采取正确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熊孩子”砸坏东西,应立即报警,并要求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损失,协商不了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讼。切勿让自己的道理变成别人的道理!

作为家长,在鼓励孩子多探索,培养孩子求知欲的同时,要做好正面引导,确保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