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罗平县 > 正文
“最牛”学员,醉酒参加科目三考试!
  • 发布日期:2022-05-26
  • 阅读量:21843

醉酒参加科目三考试,这小伙“真牛”,结果,不但受到批评教育,而且还被取消了当场考试资格。

 

 

5月23日早上,罗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组织驾驶证培训学员进行科目三考试中,发现学员秦某遮遮掩掩,而且身上散发出一股酒精味,民警当即对秦某进行询问。经询问,秦某承认自己在吃早点时,喝了酒。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秦某进行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民警告知秦某醉酒驾驶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按照规定,取消了秦某当场考试资格。

 

 

民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预约考试的学员,因好好休息,切勿饮酒,以免耽误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