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现象。
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乐业法庭采用“网上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处理了一起债务加入纠纷。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尹某荣请蒋某为其向李某借款30000元,到期后尹某荣还了李某一部分利息,但一直拖欠未偿还本金,因李某催促,蒋某代尹某荣向李某还款30000元。尹某荣于2017年12月5日向蒋某出具欠条,认可欠蒋某30000元,并承诺于2018年6月5日偿还。约定期限到了,尹某荣却一直未归还借款。2022年5月份,蒋某向法庭提交诉状,诉请尹某荣偿还30000元欠款。
调查了解
法官在收到诉状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所在地乐业镇团坡村了解相关情况。经分析,法官认为该案成功调解几率很大,随即法官带领工作人员来到团坡村。
因尹某平在外地,法官没有找到其本人,几番周折,法庭与团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最终联系到了尹某荣的儿子尹某平,且尹某平表示自愿加入此债务纠纷,为其父尹某荣偿还欠蒋某的欠款。法官立即通知原告蒋某到村委会配合调解,并采用网上调解方式处理纠纷。
调解经过
法官一边在现场向蒋某释法说理,一边借助人民调解平台与身在昆明的尹某平调解沟通还款方式与期限,与此同时,其他工作人员结合网上调解过程制作笔录。
经调解,蒋某与尹某平达成协议:尹某平自愿代尹某荣偿还尹某荣欠蒋某的欠款30000元。随后,法庭就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双方协议再加上一份法律保障。
让信息网络多跑路,让百姓群众少跑腿,乐业法庭坚持优化诉讼服务,利用“网上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模式,在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的同时,运用司法权对在线诉前调解给予了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提升了司法效能,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来,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对债权人的债务。
债务加入一般须以合同为之,但不限于合同形式。
债务加入协议既可由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也可由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权人与第三人债务加入的约定,自成立时生效。
由于第三人加入对债权人有利,因此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的债务加入不须债权人的同意,协议自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并通知债权人时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