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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师宗:非诉调解的日常
  • 发布日期:2022-06-15
  • 阅读量:55596

“这里谁负责管事?” 早晨,刚到办公室,一名中年妇女跑进法庭,一进门便情绪激动的说。

 

“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先和我说。”师宗县人民法院雄壁法庭书记员李红丽安抚她激动的情绪后,了解到该女子姓张,和邻居因为滴水产生了矛盾,经常发生口角,甚至到了动手的地步。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师宗:非诉调解的日常

 

 

听完张某的陈述,李红丽说这属于相邻关系滴水纠纷,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可以立案起诉,并告知立案所需材料。

 

张某一听要写诉状又要准备材料就又着急得直流泪,说由于年轻时丧夫,一个人把孩子带大,且现在孩子都外出打工了,自己不识字,和邻居的矛盾经过村委会调解及报警处理都没有完全化解,就在今天又发生了口角,所以情绪颇为激动。了解情况后,李红丽立即跟庭长汇报了情况。

 

“虽然今天你没有准备诉状等材料,法庭也不会不管你的诉求,今天开完庭会腾出时间,可以先去看现场并为两家人做调解工作。”得知当事人的不便,庭长李翔决定前往张某家进行调解。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师宗:非诉调解的日常

 

 

调解前,法官联系了雄壁村委会了解情况,同时邀请了村委会书记、主任、特邀调解员一同前往参与调解。

 

到达并查看现场后,法官向张某及邻居王某再次了解情况,王某陈述自家的猪圈和厕所是先盖的,张某家建盖房子的时候没有留足够的滴水,不存在妨碍和影响张某家的房子。

张某也如实告知自家的房子确实是后建盖的,但是已经留了40公分宽的滴水,经过现场测量,王某家伸出的房檐部分距张某家的墙壁远没有40公分,有部分围墙和房檐还搭建在一起。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师宗:非诉调解的日常

 

 

在法庭、村委会和特邀调解员的耐心梳理和沟通后,两家人的情绪逐渐缓解,双方同意调解。

经过调解,两家人决定平静几日后再做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调解方案。

告知两家人如果经特邀调解员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到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不收取诉讼费,如果达不成调解可以提起诉讼,进入诉讼程序,张某和王某两家人表示已知晓。

 

以群众的实际情况出发,法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灵活发挥运用“多元解纷”,积极发挥人民法庭、调解组织、村委会及特邀调解员在预防纠纷中的作用!这就是基层法庭非诉调处民间纠纷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