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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其他证据形成锁链同样可以定案
  • 发布日期:2022-06-27
  • 阅读量:55763

编者按:

2022年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

“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五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对毒品犯罪从严惩处的一贯立场,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揭示毒品的严重危害性,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任治平、宁功绍运输毒品案

 

2020年7月22日凌晨1时许,任治平、宁功绍携带毒品驾驶黑色轿车,从曲靖市麒麟区经沪昆高速公路到富源。

在富源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被公安民警在该车后排座位一床毛毯下的苹果手机盒子中查获毒品可疑物一袋。经称量及鉴定,毒品可疑物净重170.79克,检出检测出甲基苯丙胺。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任治平、宁功绍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170.79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共同犯罪中,任治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宁功绍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宁功绍具有毒品再犯情节,应从重处罚。被告人任治平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毒品数量较大,应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罚。

 

据此,依法对任治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三万元;对被告人宁功绍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