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
新开始
你的“法治守护神”已就位
·“法治列车”靠站啦·
“教育”融合“司法”,打造法治教育常态化的新格局,只为守护少年的你。
8月17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少年的你”法治课堂走进曲靖市第一中学,为该校高一新生送上开学第一课:“法治星空下的追梦人”。
“学习法律知识不是万能的,可是缺少法律知识储备,触犯法律边界却是万万不能的。我们同处法治的星空之下,只有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在未来的道路上才能行“正”致远。”
中院少年庭庭长毕丽萍从“法律是什么、为什么学法、青少年应知晓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学法该怎么做”四个维度为同学们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让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权威,在“法治星空”的护佑下逐梦前行。
“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
从保护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出发,毕丽萍结合2020年最高法院发布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为同学们解析了近年来社会舆论关注度较高、在全国比较有影响的三个案件。“好心人不担责”的判决结果向社会公众明确传递出法律保护善人善举的信号,消除了老百姓对助人为乐反而官司缠身的担心和顾虑。
《民法典》法条链接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生命很美丽,美丽在于生命有无限种可能、未来有无限希望。违反法律,无异于击碎为自己遮风挡雨的房屋。每个人都不要试图去触碰法律底线,其惩罚真正带来的严厉程度,远比我们想象得沉重。”
结合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毕丽萍告诉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敬畏法律、遵守法纪,加强自我保护的同时,要尊重他人的生命。
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时而会心一笑,时而锁眉深思。90分钟的课程虽然很快结束,但法治的种子早已在同学们心里发了芽。
“虽然我们还是未成年,但一定要对是非善恶有独立的判断,面对不法行为勇敢说“不”,行正义之举,扬和善之美。”
感谢中院法官为我们带来一堂丰富、精彩的法治课,帮助同学们认识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提高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筑牢了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思想防线。
——马振华老师
法官寄语
青春路上不迷糊。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不任性,热情而不冲动。
眼里有光,心中有爱,以梦为马,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