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在离婚纠纷案件调解中,促使两对夫妻重归于好。
案情回顾1
杨某与姚某离婚纠纷中,杨某诉求仅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理由主要是性格差异大、无法沟通、经常为琐事吵架、不尊重父母等,姚某不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细心询问后,其道出了自己内心的苦:“我不同意离婚,我和杨某之间感情并没有破裂,起诉与我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不能生育,且患有慢性病”。
通过双方的诉辩主张,承办法官洞察到双方有和好的可能,于是向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其不要忘记双方当初自由恋爱并结合的初心,互相关爱、互相扶持、加强沟通,通过法官的劝说,杨某表示愿意给自己和姚某一次机会,姚某也表示愿意与原告好好生活、加强对公婆的理解和关爱,至此,当事人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2
朱某与唐某离婚纠纷受理后,在联系送达的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唐某不愿离婚,也不愿到法院领取应诉材料,同时了解到唐某身患残疾,承办法官决定上门送达并主持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双方矛盾主要是因家庭琐事,两人生育了两个儿子且正在上学,故劝说朱某,夫妻之间应互相理解、加强沟通,不能因为家庭琐事存在矛盾就贸然离婚,作为父母,同时应承担其为人父母的职责,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会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且其长子正处于青春期,可能因父母对婚姻关系处理不当受到严重影响,产生叛逆毁了孩子,届时后悔莫及。
因承办法官上门调解及温情劝说,当事人双方对法官产生了信任感,并向法官表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双方会对离婚问题再进行慎重的考虑。庭前,朱某和唐某一起找到承办法官,朱某自愿撤诉。
法官寄语
经营一份感情,本应如同栽种一盆花卉,起初始于欣赏爱慕花之美,播种后便是日日辛勤照料,半刻不得松懈。花儿会生病,感情也一样。虽然在日常生活琐碎中你们的感情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病痛,但请在遇到病痛之后,回想你们最初的美好,初见时的笑颜如花,接触后的怦然心动,相恋后的如胶似漆,试着用你们的耐心换个角度、换个方向、换个方法医治病痛,也许爱情之花终会再开,更胜从前般绚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