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王之乡会泽,县城通宝路641号。2006年11月,随着一栋“山”字形的大楼投入使用,这里便成为当地涉法的一个标志地域。
如今,“山”字形的大楼依然巍然屹立,只是楼前长长的阶梯被拆除,变为开放式的大门,名称也从审判大楼变为诉讼服务中心。
从外貌、名称、再到功能,悄然的改变,流淌着岁月的变化,也记录着会泽法院司法实践的改革和变迁。
从审判大楼到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是司法文明的体现,从“审判大楼”到“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不是一个空洞的词汇,而是一份宗旨,一种根植于心的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在每一个法院人的心中扎根。如何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应时而生。
“一站式”怎样建设?建设成什么样?作为基层法院,在不停地思考、学习、摸索。经过谋划和筹备,2021年初,会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终于启动。
2021年12月,全新的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完成投入使用;2022年7月,执行服务中心改造完成投入使用。
诉讼和执行服务从“分散”式处理转变为全程透明规范化窗口“集中”办理;多元解纷和诉调对接机制不断完善;立案分流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智慧终端、案件查询终端等在线服务平台和智能设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化服务,休息区、母婴室、志愿者服务站、饮水机、急救药箱等便民设施及用品让诉讼服务更具温度......
诉讼服务和执行服务中心只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的一个载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一直在路上。过程是艰辛的,但老百姓打官司“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的期待逐渐在实现。
从“行走的国徽”到诉讼服务全覆盖
威严的国徽,高悬于法院的大楼、肃立于庄严的法庭。有时,国徽也会被法院人扛在肩上、背在背上,颠簸于路途,穿行于山间。
国土面积5886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街道)381个村(社区),总人口107.3万,山区面积占比高达95.7%,作为人口大县、山区大县的基层法院,带着国徽巡回审理,入户送达、调查、调解、执行、普法等等工作,对工作人员来说是常事。
2013年,会泽法院已在全县范围内设置巡回审判点50个,驱车上百里,行走几小时,也许只为一块田埂、一颗核桃树......巡回审理大多只是一些很小的案件。无论是打击犯罪、惩恶扬善,还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法律代表着规则和秩序,公平正义永远都不能缺席。带上国徽,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方便群众诉讼,也传递着法治的声音。
“我还以为公示在村委的法官联系方式只是个形式,没想到一个电话法官就来了。”申请人张某甲对法官说道。原告张某甲诉张某乙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早在三个月前,待补法庭已调解结案。因被告张某乙一直未能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某甲要求申请执行,2022年4月24日,挂包服务法官马敏广驱车来到上村乡打营村执行案件。
“会泽山区面积大,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一些偏远地方的当事人要步行几个小时才能搭上车,来法院一趟要一整天,对他们来说诉讼成本十分高昂。”2022年1月,分管诉讼服务和法庭工作的副院长谭大军向刚到任的党组书记、院长陆平同志汇报。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进诉讼服务在县域内全覆盖。2022年4月,会泽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站(点)在全县25个乡(镇、街道)381个村(社区)成立,将审判职能延伸下沉,让诉讼服务深入村社。自此,每个村委会门口都多了一块诉讼服务法官公示牌,群众有诉讼服务需求,一个电话就能找到法官。
诉讼服务全覆盖,不是停留于纸面的制度,而是必须付诸于行动的司法为民实践。法官不是高坐审判席,他们必须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深入现实,才能更加贴近真相、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才能不愧于“人民法官”的称谓。
从“行走的国徽”到诉讼服务全覆盖,对人民的情怀永远在路上。
从法官到员额法官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在全国各级法院逐渐铺开。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016年,会泽法院司法改革正式启动,首批43名入额法官向宪法庄严宣誓。
“那是既圣神又自豪的时刻!”回想起宣誓时的画面,感觉还是有些让人“上头”,参加宣誓的法官说道。穿上法袍,敲响法槌,我们就代表着司法的权威、法律的尊严。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入额宣誓仅仅几分钟,誓言落脚到现实,就是无数个具体的案件、无数个面临纷争的当事人。法官员额制改革,让肩上的责任更加具体,压力也更大。白天办案,晚上写判决,抽时间学习。学习是法院人的终身课题,铸牢忠诚、精进业务,才能牢牢抓住法律的准绳。
除了法官员额制,机构扁平化管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审判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司法改革涉及法院工作方方面面。从摸索、到适应、到发挥实效,管理运行顺畅了,队伍面貌改进了,办案质效上去了,归顺的制度、明确的权责、高素质的队伍,让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公正高效地运转。
从公平正义到“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么多人在这儿,给我个面子吧!”朋友拉住法官付必雁的胳膊。“这不是面子问题,是原则问题。我可以给你面子,但法律不给我面子。”说完付必雁就走了。
下班后,朋友约他吃饭,没成想到了饭局,竟发现有案件当事人在,付必雁不顾朋友的“情面”,扭头就走了。
2015年,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提案件处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只是问一问而已,只是吃顿饭而已,有必要那么夸张吗?”也许有时大家会觉得法院人不近人情,但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这是法院人必须坚守的底线。
公平正义也许很抽象,而当事人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份需求却很具体。“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许这很难,但这是我们坚守的目标。
十年又十年,时间的车轮悄无声息地行进,年月变了,人事物也变了。人民法院,忠诚于党的信仰根基不会改变,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不会改变,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