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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罗平法官:不让“小纠纷” 惹出“大麻烦”
  • 发布日期:2022-11-08
  • 阅读量:64970

你瞅啥?瞅你咋地?

……

有些人一冲动:能动手,决不吵吵

但是,

动手真的就能解决问题吗?

事实证明

冲冠一怒带来的后果

总是让人悔恨不已

 

案件回顾

案件追踪

 

 

__

家住罗平县马街镇扯土村委会拖勒村的大梁与小梁系同一的村民,且两家是叔侄关系,房屋前后紧挨着,一天傍晚大梁与小梁因琐事发生争执。

 

争执中二人发生撕打,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入院治疗。

 

经司法鉴定,大梁伤情构成轻伤一级,小梁伤情构成轻微伤。

 

罗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小梁提起公诉。

 

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两家关系特殊,第一时间联系双方进行沟通,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最终,叔侄关系重归于好,小梁得到了大梁的谅解。

 

罗平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小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该案系偶发性邻里纠纷引发,其亲属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具有悔罪表现。

 

最终判处被告人小梁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遇事需冷静

切勿冲动

因一点小事大打出手

给别人带来伤害的同时

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结果

一个伤身

一个被判处刑罚

都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