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水产资源保护法律相关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教育目的, 2月14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会泽县人民法院在会泽县鲁纳乡狮子村委会通过巡回法庭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付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持有枪支案,当地部分群众及村两委人员参加了旁听。
竭泽而渔则无鱼,以身试法必被罚。2021年1月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全面启动,时至今日,“十年禁渔”观念已深入人心。然而, 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一解嘴馋,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2022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伙同付某某在长江流域禁渔区内多次使用禁用工具及电鱼方法捕捞水产品,同时张某某还非法持有改装射钉枪一支。庭审中,检察官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持有枪支所触犯的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等方面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释法明理。告诫旁听群众,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也不能非法改装、持有枪支,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处理。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还向在场群众发放了非法集资、反走私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资料200余份,讲解了生活中常见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陷阱,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 徐洪斌13238740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