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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 有“经”无险 “侦”心为民
  • 发布日期:2023-02-28
  • 阅读量:43560

 

陆良县公安局经侦大普法向企

 

陆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普法向企业延伸  服务向基层靠拢

 

   

     2023年新春伊始,陆良县公安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总要求,立足陆良县2023政府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两区一基地”发展定位,紧扣县公安局党委当前重点工作思路,定位“打击、防范、服务”工作职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推动陆良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积极贡献经侦智慧和力量。

 

以“铁军担当”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2023 年 1月,陆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线索,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云南丰某源农资有限公司”员工王某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客户货款案,尽管穷尽工作办法,暂时未挽回经济损失,但及时为民营企业制止了损失,为同类行业强化内部财务制度和强化被聘用人员的监管,避免类似后果的发生,提供了以案释法的“活教材”,案件的成功侦办赢得了企业的好评。

 

2023年春节前后,针对人流、物流、资金流加大,犯罪份子可能“趁隙而入”的实际,陆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认真梳理近年侦办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涉烟犯罪”等案件规律和特点,精心组织素材和拍摄人员,由陆良县融媒中心监制,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富有本土文化气息为背景拍摄了《2023年陆良经侦贺岁小视频》,在陆良电视台、广场大屏幕、警方抖音等平台滚动播放,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为市民守好钱袋子,提供了“经侦声音”,也为广大市民营造了祥和的节日氛围。


以“护航姿态”防范项目风险隐患

 

2023年春节后,陆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全面落实全国疫情“乙类乙管”、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和省厅、市局经侦系统“千名经侦民警进企业”的部署要求,为切实提高辖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和企业职工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水平,构建和谐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陆良经侦用务实的工作作风,树走访入企“亲.清”关系新形象,大队负责人身先士卒,组织精干警力,对陆良正在开工的6家房产企业、7家正常营业的金融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实行面对面沟通交流,点对点问题解忧,向走访企业发放非法集资、防诈等宣传资料580余份,受教育群众1600余人;分别为地产企业负责人、金融机构负责人对房地产和金融安全存在的法律疑难逐一进行法律解释,为地产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注入了经侦法律“疫苗”。

在建的陆良“滇中健康城”负责人语重心长地说:“你们是改变机关作风的真实写照,过去企业发展遇到法律需求,要到公安机关去,而且那么多警种,具体归哪个警种管都分不清,现在可以面对面为企业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了”。云南洪州集团负责人(兼职工商联)说:“我们企业能安心发展,得益于你们公安机关的默默付出,我们陆良的民营企业对你们近年来的工作是非常满意的,真心为你们“点赞”!


以“护航发展”理性平和文明执法

 

 陆良县公安局正以“法治最好的招商环境”理念为牵引,聚焦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在运行中难免会遇到用工用地纠纷、招工难、涉法隐患等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执法实际,因地制宜。一方面,充分利用自身基础工作优势,联合县工商联、县劳动执法监督部门等主要职能部门及涉及乡(镇、街道办),探索构建“涉企案件通报”、“涉企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将辖区企业纳入县工商联专属网格,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起一键联动,涉及部门全程参与、分工协作、联合解决;另一方面,与县检察院探索建立“涉企案件慎捕慎诉”工作机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对企业的性质、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查和评估,通过设立考验期,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暂时不予起诉,并进行监督考察。2022年以来,已有2家企业免于起诉,不仅“救活了企业”,更保护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切实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