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罗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一起劳务纠纷。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刘某因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向罗平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由陈某向刘某支付劳务费6000元。履行期届满后,陈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刘某遂向罗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陈某长期居住在曲靖市,开庭时是通过微信视频调解,执行干警多次拨打电话未果,去居住地调查没能发现其下落,其名下也没有足额的银行存款可供执行。
“本案关键在于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如果有陈某的线索,及时告知我们。”2月28日,得知陈某在曲靖某酒店策划一起演出活动,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前往曲靖市寻找。
当天下午13时,执行干警找到陈某,将案件情况告知陈某,责令陈某必须履行义务,陈某心存侥幸,借口自己目前经济困难还想拖延。“你明知自己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申请人多次催促依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具有逃避执行的行为,如果在半个小时内不能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将会对你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严重警告后,陈某才慌了神,想方设法打电话找亲友凑够了钱,当场支付给申请人。随后刘某、陈某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该案顺利执行。
执行难中的一难就是找人难,罗平法院用实际行动告诉申请人,有线索必出警,有财产必处置,有1%的希望必尽100%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