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调解难度大,群众关注度也高,我们这是第三次去现场了,今天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妥善处置纠纷,给双方一个满意的答复”。有着二十多年调解经验的特邀调解员马绍国在颠簸的车内正给大家打气,他忧虑的神情中透着坚毅。
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中心法庭再赴老厂乡摩龙村委会道冲村,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千里家书只为墙”
15年前,刘某、梁某在公路旁的自家宅基地内建造房屋,房屋建成后东边仍留有一片空地,刘某、梁某在空地上打下石基方便以后继续建房,空地南边的土地由同村的林某承包经营。
近年,刘某、梁某外出务工期间,林某便在刘某、梁某所建石基之上砌墙作为地埂。双方对地界、地埂争执不休,老厂乡村委会、司法所和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虽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双方后续未按照协议履行,刘某、梁某便将林某所建石墙拆毁,双方矛盾升级、冲突加剧。
“山重水复疑无路”
刘某、梁某一纸诉状将此事诉诸马街中心法庭,村民格外关注,意识到此事的处理将会对附近居民其他类似纠纷形成影响,马街法庭工作人员前后两次前往现场勘查情况,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深入了解,并走访周边居民。掌握基本情况后又与村委会、司法所和派出所磋商处理意见。
“心墙拆了,地界也就明晰了”
3月15日下午,马街法庭联合村委会第三次到现场进行处理,工作组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事前准备充分,很快就得出了定论,调解过程中,田间地头挤满了围观的群众。
围绕双方之前达成但未履行的协议,承办法官不断对双方进行劝导,双方最终也认可了工作组的处理意见。
心墙拆了,地界也就明晰了,工作人员手持卷尺,一个点一个点的测量,一条线一条线的划界,最终确定了两家各自使用管理的界限,并要求林某三天之内将刘某、梁某宅基地中的石块砖块等妨害物清除。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按下手印,一个“骨头案”终于被“啃”了下来。
“界限”
地有界,心有界,法为界。“法”最早见于金文,古为“灋”,《说文解字》中解释到:“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也就是说,法的基本特点包含两方面:一是公平性,二是惩罚性,立法、普法、行法的关键就在于抓住这两点。普法只有找准切入点,以生动鲜活的案例来诠释晦涩抽象的律法条文、注解法的精神和内核,才能达到不宣而明、不令而行、不禁而止的效果,百姓心中那条“法”的界限才会愈发明晰,才能明白何为可行、何为不可,自然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模式。
法律界定着行为,法徽映照着初心。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在每一次的普法宣传中,只有时刻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竭尽所能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勤业履行使命,以奋进践行初心,让每一本卷宗背后都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合理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让“审判质效”真正成为“司法实效”解民忧、化民纷、维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