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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楼上楼下邻居闹僵 看麒麟“蒲公英”咋办
  • 发布日期:2023-04-07
  • 阅读量:3207

编者按:今年以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秉承“党的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扎根到哪里”的诉服理念,创建“蒲公英”多元解纷品牌,充分发挥党群联动网格的服务优势和社会治理网格的专业优势,深入基层治理最前沿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扫盲式”基层普法 ,使党建引领和司法服务同频共振,促进多元解纷力量再融合、解纷能力再提升、解纷效能再显著。


3月24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以“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麒麟区寥廓街道司法所共同发力,成功促成苏某与徐某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实质解决民事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寥廓街道


原告苏某与被告徐某本是上下楼邻居,苏某认为是徐某管理不当造成导致房屋漏水造成自家房屋损失,遂将徐某诉至麒麟区法院,要求徐某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徐某则认为,双方所住的房屋老旧,导致漏水的原因存在其他可能,而且自己的房屋也被淹,也是受害者,除非经过鉴定有证据表明是自家原因造成的苏某房屋损失,否则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双方此前就因此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已经赔偿过苏某800元,现苏某又提起诉讼,徐某担心这属于敲诈行为,以后事情更会没完没了。



经法院组织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一词,不肯妥协,法院便于2022年11月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就苏某房屋漏水原因和财产损失进行评估。

但委托后却迟迟未见鉴定意见,询问苏某后得知,苏某因不服鉴定费由自己缴纳、鉴定费太高等原因,想要更换鉴定机构,考虑到鉴定机构是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的,若要更换会费时费力,影响审判效率,加大当事人诉累,加之苏某生活较为困难,承办法官杨林便主动与原鉴定机构进行协调,其最终同意为苏某减免鉴定费3000元。

在将此情况告知苏某后,苏某又提出其儿媳即将分娩,没有房屋居住,另一套房子也正在装修中,遂书面请求法院准许延期3个月缴纳鉴定费用。而徐某则因孩子上学问题,急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不可能再等3个月,双方利益难以平衡又发生激烈争吵,苏某甚至扬言要杀了徐某。

面对邻里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且一纸判决的社会效果欠佳的局面,承办法官认为有必要再进行一次调解工作,促使双方矛盾尽快得到化解,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023年3月24日,承办法官联合麒麟区寥廓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对本案进行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举证规则,向苏某再次阐明由其缴纳鉴定费的正当理由,并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艰苦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徐某当场赔偿苏某5000元(含此前支付的800元),苏某的房屋受损情况由其自行修复,苏某再不得干涉徐某对房屋的装修事宜。

至此,该起邻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民事争议得到了实质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