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墨红镇高山梁子发生了一起邻里纠纷。
廖某
毕某拉些土石和杂物堆放在我家房屋后门空地上,我家进出通道都被堵死了,直接无法正常居住生活。
毕某
那块空地本就是我家的地盘,我拉沙土堆放,是想着要经管起来,将东西堆在自家土地上有什么错?
廖某
2013年的时候就因烤房砌墙,毕某和他父亲把我打伤。现在堆放些玉米草在我家后门空地,村委会联系我说需要注意防火,必须移除,我媳妇上门和他母亲沟通,还整了打起来。如果那块空地属于他家,他就拿出凭据来。
毕某
他家烤房是占着我家前门的位置盖的,当时达成协议,前面两家的位置由他家经管,后面两家的位置由我二大爹经管,现在咋的他又要来争后面的位置。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当事人不同的表述让案件扑朔迷离。为尽快查明真相,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肖峰决定到现场勘察。
01
“一上”勘察现场
争议地点位于富源县墨红镇高山梁子上,驱车一个多小时后,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到达现场。经勘察,两家房屋相邻,以墙为界,原告在两家房屋前门建盖了烤房,毕某在自家后门搭建了小房子。两家前门之前为村路,但因其他家建房围挡现已无法通行,只能从后门进出,毕某所堆放的沙土和杂物确实阻碍了廖某的正常通行,给廖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随后,肖法官与调解员向村委会、邻居了解两家恩怨的始末。该案虽为排除妨害纠纷,但两家实际确是土地争议纠纷,双方就该块空地归属问题闹了数十年,村委会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甚至大打出手。考虑双方积怨较深,且毕某本人未在家,无法开展调解工作,只能另做安排。
02
“二上”巧化干戈
“五一”节后第一天,办案人员再次赶往纠纷现场,法官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谈心,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又背对背分别做工作。随后从相邻关系应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角度与两人进行了一场既闲话家常又释法明理的谈心谈话,既讲“冤家宜解不宜结”,人与人的相处始于相知相识、缘于彼此尊重,又讲邻里应当互谅互助,促进双方解开心结。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毕某意识到自己堆放沙土和杂物的行为确实给廖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一味置气也不利于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对解决实际纠纷无一利好,当即表态在两三天内将沙土挖走,杂物移除,恢复廖某的通行。
03
“三上”监督执行
事后,承办法官又进行多次电话回访,了解到毕某一直未将沙土清理,仅清理了部分杂物,遂决定第三次赶赴现场监督进行。
法官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并邀请村委会综治员作见证,毕某当即爽快地请挖掘机到现场,三下五除二就将红土全部挖走。
为实现纠纷“一劳永逸”,彻底化解这场“空地之争”,调解员竭力劝说双方互相做出让步,希望廖某将前门建烤房多占的位置让渡给毕某,由毕某给予一定补偿,不再占用其后门空地。调解意见得到廖某和毕某的认可,双方均表示愿意认真考虑。
自此,这起村舍邻里排除妨碍纠纷得到顺利化解。
法官也在此提醒:邻里相处,切记以邻为壑,损人利己。遇到纠纷时,要坚持睦邻友善,互利共赢的原则,互谅互让,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