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丹凤法庭联合大同街道办事处、大同街道司法所、大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了一件积怨多年的相邻通行纠纷。
甲与乙两家房屋一前一后相邻,共用部分通道。自90年代开始,因通道通行问题,两家经常发生摩擦,为此自行或在街道、司法所组织下签订多份协议,但常有一方违约。两家也曾两次诉至法院,但因诉讼主张和证据问题,该相邻纠纷一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
近日,为进一步调处矛盾,街道通知乙的两个儿子回来一起参加调解。在街道、司法所、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六个小时后,甲与乙两家终于就发生矛盾的通道通行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是双方都有权通行该通道,且不得进行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妨碍通行的行为;二是为方便通行,两家共同出资对该通道进行硬化;三是双方均同意在需硬化路面上开凿一条水沟方便排水;四是今后若该硬化路面需进行维护,双方各自承担维护费用的一半;五是双方的通道通行情况以本协议为准,原双方签订的协议自本协议签订后即作废。
协议达成后,两家人主动拿出了工具,开始平整需硬化路面,并且承诺不会因通道再发生纠纷。
至此,这起纠纷终于了结。
法官提示
发生纠纷别冲动,心平气和慢慢说,你让一步我也让,邻里邻居勿成仇,抬头不见低头见,莫把小事变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