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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牛撞上路边车 这个法院这样处理
  • 发布日期:2023-06-12
  • 阅读量:8672

今年以来,宣威市人民法院在东山、得禄、龙潭、杨柳四地建立“枫桥式”多元解纷服务站,进一步发挥多元解纷机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服务站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在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和一站解决中共同努力,为群众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化解途径。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便与龙潭镇“枫桥式”多元解纷服务站联合化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2023年1月初,张某驾驶牛拉畜力车途径龙潭镇某村委会时,牛突然发狂,撞向李某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导致李某车辆受损。

经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后李某与张某就车辆维修等费用赔偿多次协商无果,李某遂起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车辆维修、误工等损失。

承办法官侯光庆接收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长期居住在龙潭镇,且此类案件在以牲畜为主要生产辅助工具的农村具有典型的普法意义,遂与龙潭镇“枫桥式”多元解纷服务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决定到服务站巡回处理该案。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为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释明了该起案件的赔偿标准、适用法律等内容,龙潭镇多元解纷服务站工作人员又从公序良俗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珍惜同乡情谊,理性分析思考问题。

最终,在法院与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赔偿李某人民币600元,一起纠纷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