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理标志司法保护为切入点,推动形成‘罗平小黄姜’特色品牌。”7月2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源品牌”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系列活动——“罗平小黄姜”启动仪式在罗平县人民法院板桥中心法庭举行。
启动仪式上,罗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华林宣读了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罗平小黄姜”地理标志保护的实施意见;罗平县农业农村局(罗平县生姜技术推广中心)对“罗平小黄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宣传、保护情况做介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同志对地理标志商标就如何做好服务、监管、保护等进行解读和宣讲;获准使用“罗平小黄姜”商标的部分企业代表作产品原产地表态发言,并就罗平小黄姜商标的管理、使用及推广提出建议。
近年来,凭借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在罗平县姜产业从业者的共同努力下,罗平小黄姜远销国外,供不应求,但是在小黄姜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市场上以次充好、假冒罗平小黄姜等侵犯地理标志商标的事例也偶有发生。
“要想使‘罗平小黄姜’地理标志发挥出真正的经济效益和价值,不能只注重‘罗平小黄姜’地理标志产品的前期申报、注册、认定,更应注重罗平小黄姜’地理标志商标的司法保护作用。”曲靖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陈铭军从什么是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关于地理标志的法律规定,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了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的地理标志侵权表现形式,以及如何维权等方面做了介绍,并就如何加强“罗平小黄姜”地理标志保护提出意见建议。
近年来,为地方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护地理标志、树立地理品牌,曲靖全市法院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台了‘1+4+4+1’的配套司法保护机制。罗平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案件情况分析总结,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