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钱,要拘留、要判刑都可以!”
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被执行人十分嚣张地说。面对如此叫嚣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控制并宣布拘留决定。
然而刚带上手铐没多久,刚刚还口出狂言的他马上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基本案情
何某与戚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由何某给付戚某木料款32100元及违约金3210元。
判决生效后,何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戚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
收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做工作。
何某
我现在没钱,以后一年给你一万,几年付清。
我不同意,木料款已经拖欠三四年了,你曾经还说过就算自己有钱都不给。
戚某
“案款标的也不大,躲是躲不过的,无论如何都要履行。”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说,何某直接嚣张地表示,法院要拘留他,要判刑都可以,反正他没办法。
面对不听劝阻还口出狂言的何某,执行干警当即对他宣读拘留15日的决定,并将其控制带上手铐。
眼见法院动真格的,何某终于慌了神,慌忙表示自己可以电话找人借钱。
借钱过程中,何某说道,自己不给戚某木料款,是因为戚某的木材堆积在其管理的场地里,一直没有给相应的费用,自己心里有气。“跟戚某如果有其他的纠纷,可以另行起诉,但不能以此对抗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告诉何某对于其他纠纷可另案起诉,但不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理由。
最终,何某借到了10000元,并表示下欠部分将在三个月内主动交到法院。经与执行申请人戚某沟通,戚某同意何某先交10000元,下欠的案款在三个月的时间内给付。
在何某将案款转账给戚某并承诺按时履行义务后,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何某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