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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罗法
  • 发布日期:2023-08-29
  • 阅读量:80821


初识罗法

李传琪


作为一名刚走出校园的应届毕业生,能够成为法院队伍中的一员,我很幸运,但同时,我也很焦虑。很多时候,自己的知识储备好像不够我应对工作中的种种难题。曾经我以为学法是一件很酷的事情,法律人永远代表着公平正义,而在我工作的这几个月里,我的心态慢慢发生了转变,对法院也有了新的看法。


罗平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服务的对象是农村基层群众。受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老百姓们对法院除了“畏”,更多的是“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难以胜任又“丢面子”的事。往往只有到了事情无法解决的地步,他们才会选择诉讼。因此,他们选择诉讼的那一刻,便是把所有的希望和信任交给了法院、交给了法官。在这样的情况下,基层法院成了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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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我想不仅要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高水平的办案能力,更要有一颗服务基层群众的心,让群众愿意到法院诉讼,愿意到法院来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基层群众大多法律知识薄弱,诉讼中片面地认为自己有“理”,就希望得到自己想要的判决,希望得到自己满意的赔偿,而不会太多地从法律上来进行考量。这时,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首先要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诉求;同时也要站在法律的角度,将规范严谨的法律语言阐述成他们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民间语言,让他们能够最大程度理解法律、明晰得失、接受判决。这个过程一定是复杂的,反复多次的,有些时候甚至是不被接受和配合的,这就需要我们把基层群众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耐心而深情地来做这一项工作。


基层法院的工作不仅需要奉献,更要守住清贫。既然选择了来到了基层法院,而不是去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大都市,就应安于简朴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要沉下心来,充实自己,融入群众,融入工作中去,更好的为群众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