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极大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
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要责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生力军。近年来,云南政法机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审视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以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系统谋划、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云南,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一、紧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坚持系统观念,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既整体推进又重点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近年来,我们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全面依法治省、法治云南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能作用,认真把握法治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坚持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创新合力推进的机制和办法,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每年都有新突破、新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健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每年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法治云南建设情况,推动解决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二是系统谋划推进。紧密结合云南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相互交织的省情实际,加强法治云南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三是推动重点突破。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重点环节,推出普法强基补短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务实举措,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全省综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构建省州县三级合力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督察考评,实现省市(州)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确保全面依法治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坚持用系统观念科学谋划、整体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充分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因素,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贯彻党中央部署全面推进,又结合云南实际重点突破,分批推进、强化落实、善作善成,一体推进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云南贯彻落实到位。
二、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执法司法为民理念,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人民”是政法工作最鲜明的标识、最坚强的支撑、最根本的宗旨。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2022 年度全省法治建设群众综合满意率达 97.77%,为历史最高水平。一是围绕管住人、管住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寓管理于服务,通过把自下而上的精准排查分类和自上而下的政策资源整合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实现主动服务、动态管控,全力守牢社会稳定的底线。二是牢固树立“市域是重大风险终结地、县域是解决问题主战场、乡镇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责任主体”的理念,坚持从最基础最根本的摸底排查做起,既全面梳理,又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常态化开展突出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实质性化解矛盾,推动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难题,2022年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率达 93.58%。三是扎实开展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抓实源头预防、重点时段防控、责任倒查等措施,聚焦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等矛盾纠纷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四是抓住执法司法监督这一重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遴选员额法官 4753 名、员额检察官 3526 名,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依法规范办理“醉驾”“减假暂”案件,让社会公平正义更有保障。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树牢执法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群众路线,“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每年推出一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让边疆更安宁、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居。
三、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有力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率先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政法职能职责,着力在规范执法权力、推动严格执法、营造法治环境上下功夫,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行刑衔接机制、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等为抓手,强化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运用,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执法司法措施,组织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等专项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民营企业体检专项行动和“送法进企业”活动,2022 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39 万余件、司法鉴定委托事项 13 万余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6.84 万件,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达 93.2%。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道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等为抓手,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开创新时代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公正的环境。
四、紧扣依法治理,打牢全民守法基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作用。近年来,我们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连续实施 7 个普法五年规划,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针对全省普法宣传工作短板弱项,坚持“党的领导、合力推动,人民至上、依靠人民,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形式多样、精准务实”的基本原则,推动省“两办”印发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把握“以案释法”和“通俗易懂”两个要点,用一年时间深入基层开展“扫盲式”普法宣传,着力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把普法宣传与体察民情、为民解忧、化解矛盾结合起来,建立省州县三级 161 支共 77694 人的专项普法工作队,按照年度内不低于 6 次、每次不低于 15 天的要求下沉普法,以普法实效推动法治建设。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构建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克服遇事找法就是到法院诉讼的片面认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多地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三是抓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出台完善提升全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工作作为网格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搭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全省共划分网格 39.2 万余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 56.7 万余人,推动“网格沉下去、问题浮上来、管控全覆盖、问题动态清零”。四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围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目标,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近 1.6 万个、调委会 1.77 万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1440 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2645 个,全省村(居)委会法律顾问覆盖率达 95.1%,每万人拥有律师数排西部第二。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持续抓牢全民守法这个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围绕“发案少、矛盾纠纷少,治安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打牢全民守法的基础,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引导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坚定不移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云岭大地蔚然成风。
五、紧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关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法治应对机制、应对措施和人才保障着手,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全力保障我在外企业、机构、人员安全。一是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措施。出台加强和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成立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推出服务保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司法举施,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前,云南省律师事务所在老挝、缅甸等 9 个国家(地区)设立 15 家分支机构。积极探索推动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旨在打造服务南亚东南亚、具有云南特色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和法律服务中心。二是统筹推进强边固防和服务对外开放。立足边境管控形势和重点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全力打造点线面结合、人技物融合、党政军警民联合的新时代云南强边固防升级版,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2022 年跨境违法犯罪实现“断崖式”下降。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发展壮大口岸经济的部署,正确处理管住、管好与管活的关系,创新口岸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推动口岸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加强涉外执法合作。依托澜湄执法合作机制,加强双边警务执法合作,持续开展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共同打击贩毒、走私、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犯罪,为扩大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三个定位”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法治云南和涉外法治,提升口岸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发展壮大口岸经济,加强与周边国家执法安全合作,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持续推进法律服务“走出去”,更好服务保障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