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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当“恋爱脑” 警惕消失的“TA”
  • 发布日期:2023-09-18
  • 阅读量:30701

对象母亲出车祸怎么办?

转钱给“TA”!


对象大伯去世怎么办?

借钱给“TA”!


对象要考试怎么办?

无条件借钱也要支持“TA”!


“金钱债”与“人情债”欠了一地

才发现恋爱对象需要用钱的“大事”都是

虚构的!


幡然醒悟!

原来自己落入了诈骗陷阱。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恋爱关系实施诈骗的案件。


案件详情


2022年1-11月,马某利用与何某的恋爱关系,通过谎称生病、考录教师、转让快递店、母亲交通事故、伯父去世、分家等手段骗取何某向转账汇款共计人民币18.82万元。


裁判结果


师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82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防诈提醒|警惕

该案中的何某与马某,虽是经人介绍认识自由恋爱,但其被诈骗的过程与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的步骤高度相似。均采用“找寻目标——获取信任——诱导投资或转账——销声匿迹”四步走实施诈骗。


在此提醒广大未婚人士:

01

无论是通过什么途径认识的对象,都要保持一份清醒,了解清楚对方个人信息、人际关系。

02

不要被恋爱的甜蜜冲昏了头脑,恋人间发生借款等交易时,一定要及时核实情况,辨别真假,切莫轻信谎言,落入诈骗陷阱。

03

发现情况不对劲时要及时保存好证据并报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恋爱虽美好

头脑要清醒

转账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