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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亲戚反目吵架咬人,诉前调解冰释前嫌
  • 发布日期:2023-10-28
  • 阅读量:88918

 本是关系和谐融洽的亲戚,却因承包建房多次争吵,甚至咬伤亲戚手指,发抖音随意辱骂,最终还闹上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是亲戚关系。2021年,原告丈夫承包建盖被告房屋,被告认为其付了2万元建房款给原告,但原告拒不认可,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此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在其中一次争吵中,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被告咬伤了原告手指,原告到医院打狂犬疫苗,花费了1496元医疗费。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

 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法庭收到该案后,考虑到双方系亲戚关系,为避免矛盾继续激化,便迅速将该案委托诉前调解。“她咬伤我手,还发抖音骂我,我要求她赔钱,还要赔礼道歉。”“不可能,我一分都不会赔,她拿了我家2万元建房款不认,以后见一次我还要骂一次。”刚开始调解时,双方剑拔弩张,僵持不下,互不相让。

 “不要急,先坐着喝点水,慢慢说。”调解员先让双方冷静下来,随后从法理上释明吵打咬伤他人、抖音随意骂人等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对被告咬人骂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又从情理上劝说双方重建和谐融洽的亲戚关系,亲戚之间只有相互扶持、相互帮助才能走得长远。

 经过一早上的调解,双方态度从剑拔弩张到慢慢缓和,都表示自己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我们两家是亲戚,不应该发生这种事,是我做的不对,我保证今后不再为此事发生矛盾。”“只要以后和睦相处就行,我也不需要她赔偿我医疗费了”。至此,该案在诉前就顺利调解,双方亲情关系得以修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判决容易,但难以判出和谐亲情;调解虽难,但易于双方和睦相处”。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倘塘法庭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坚持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做,能调尽调,快速解纷,及时高效为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以情理法兼具的能动司法,为群众传递司法温度,传达为民情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文字:胡娇

编辑:吕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