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要闻 > 正文
“闪婚闪离”?婚姻不是儿戏
  • 发布日期:2023-11-03
  • 阅读量:12890

婚姻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以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为纽带的结合,是彼此之间幸福的郑重承诺和终身托付,双方均应付出心血去认真经营并承担家庭责任。


案情简介

小杜与小黄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的相处,双方于2023年2月25日到罗平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为缔结婚姻,小杜一家给付小黄彩礼以及金首饰一套(金手镯一个、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共同债权以及债务。婚后,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男方以双方感情基础薄弱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以及三金,价值约为121489元。



调解过程

双方当事人年龄均较小,且结婚时日较短,承办法官也很好奇双方的婚姻生活发生了怎样的剧变才能让曾经甜蜜的情侣如今对薄公堂。

收到起诉状之后,法官立即对该案委派到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经了解,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双方沟通较少,缺乏互相理解和包容。男方认为女方婚后懒惰,不承担家庭责任,女方则认为婆媳关系紧张,男方没有正确处理。10月18日,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一步了解情况。


处理结果

承办法官耐心梳理夫妻之间的矛盾,从法律、情理再到家庭的释法说理,充分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最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女方回到家中拿回个人物品,这一幕让法庭的工作人员感慨万千,墙上的喜字依旧崭新,婚床上也依旧放置着结婚时的喜被,但是这对新婚夫妻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


法官寄语


法庭并非诉讼技巧的竞技场,依靠法院判决维系的感情终究不能长久,需要收集证据维系的关系终究不会长远。

婚姻大事,绝非儿戏,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都应该有正确的认知。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本为生活常态。双方均应理性面对和正确解决,离婚并非解决夫妻矛盾的最佳方法,双方应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去积极面对和妥善解决。双方静下心来,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与支持,用积极的态度交流和沟通,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情感去解决问题,不能以自我为中心,更不能轻言放弃婚姻和家庭,珍惜身边人。


法条连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