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
在电商发展如此成熟的现在,绝大多数人都在各种网络平台上购买过东西。一般来说,只要是在正规平台购买,发货及售后都较为有保证。但如果是通过私人途径购买的话,那各位消费者就要谨慎些了。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网络购物实施诈骗的案件。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胡某等人通过盗用他人售卖蜂蛹的视频,加工剪辑后在自己抖音账号上发布视频,称自家有蜂蛹售卖。消费者联系胡某后,胡某添加被害人微信,在微信收取货款后就立马拉黑被害人。
胡某等人以售卖蜂蛹的名义对不特定人群实施诈骗,共骗取被害人岩某、张某等人人民币11505元。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退缴赃款。
【法院认为】
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或者单独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电话网络骗取他人人民币1150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胡某坦白、认罪认罚、已退缴被害人损失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机二部,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现实中,很多经营者会通过抖音这样的自媒体平台发布广告,有利于增加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量。但这样的广告中也不乏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家网购的习惯、管理的漏洞、消费者的信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通过正规平台网购,轻易不通过私人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同时,妄图以身试法的人,要牢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像本案中的胡某一样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