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富源县人民法院黄泥河中心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途径,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源头治理为目的、以多元化解为手段,多措并举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零距离回应群众诉求,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
党建品牌引领,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黄泥河法庭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干警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庭创建基层党组织党建联盟,按照“归口对应、便于聚集,业务相近、便于沟通,职能对接、治理搭配”的原则,由法庭党支部与辖区各党支部组建基层党组织乡村治理党建联盟“1+3+N”模式,为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在不同领域开启“多元解纷新模式”,推进辖区诉调对接及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乡村治理体系,搭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平台,利用“法庭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村社党支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党支部共建+学校党支部......+N党支部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多方联盟、共同推进,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治理的多元对话。
二
立足司法职能,推进诉源治理
01
开展“法庭进村社、法官进网格”,让司法资源“走出去”“沉下去”。
法庭在辖区三个乡镇全面铺开“网格+法庭”治理模式,让“小”网格发挥出“大”作用,激活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通过进“群”并“网”,克服地理空间制约,指派工作人员加入辖区三个乡镇党委政府建立的综治维稳及网格管理微信群,将乡镇诉讼服务站的功能并入群内,积极融入乡镇、村社“吹哨报到”和“一件事”处理模块体系,通过网格微信群实现现法庭与村社基层联系的及时化、便利化和常态化,便于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按照案由、社会群体、地界区域、民族地区、社会事务、村社、家事、邻里等立体化聚约方式将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即“分诊+初诊+会诊联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依托网格微信群,做好微普法、微解纷、微指导、微课堂等微服务工作,适时推送各种典型案例及法治工作信息,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蔚然成风。
02
线上线下齐发力,奏响普法强基“多步曲”
一是送法上门,推动“百校百庭百堂法治课,千村千庭千场普法会”活动走深走实。黄泥河中心法庭深入辖区各社区、村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每一次巡回审理、巡回调解后,承办法官均会以本起纠纷为例,向当地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每一次巡回审判、调解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达到“审理一片、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将司法和教育融合,深入古敢中学、雨汪中学、补掌小学等多所中小学进行普法宣讲,通过真实的典型案例、讲述法治小故事的方式向学生们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在校青少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明辨是非能力,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远离犯罪、健康成长,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在黄泥河社区新时代乡村大讲堂、辖区企业、卫生院等场所进行普法宣讲,采取“接地气、聚人气”贴近群众生活的宣讲方式,将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生动形象地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明白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武器,营造“守法者荣、违法者耻”的法治氛围。黄泥河中心法庭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精准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根植人民群众心里,从根源上为乡村法治体系构建打下了坚实基础,从而促进乡村振兴。
二是线上普法,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推动诉讼服务向网上延伸,将“一屏一线一法官”的“云法庭”与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无缝对接,自主开发了“庭长解纷一码通”诉讼服务,将巡回法庭推到“云”端,在农村超市、农贸市场、集市、矿企、学校、村社等推广“庭长解纷一码通”,群众只要扫码进入就能输入其想咨询的法律问题,法庭会在后台第一时间为群众答疑解惑,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并将非诉矛盾分类分级推送到乡镇综治分类,以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将涉诉纠纷及时开展诉前委派调解,成功率达80%,实现矛盾纠纷“大事不出镇”。
03
“走出去”和“请进来”,夯实能动司法之基
黄泥河中心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巡回调解、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方式让司法服务“走出去”,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也将民意“请进来”,邀请特邀调解员、教师代表、青少年学生代表等实地参观法庭法治教育阵地,参与庭审观摩。通过“庭审观摩+法官释法”的方式让旁听人员直观地了解了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并且现场开展法治教育课,“一庭一堂法治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走出去”和“请进来”有机结合的普法模式,不仅有效地服务了辖区社会综合治理,丰富了审判工作的内涵,更让懂法、守法、崇法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
多元化解为推手,高效延伸司法服务
一是延伸人民法庭职能,会同辖区三个乡镇司法所、社会事务办、乡镇纪委,培育塑造和发展来自乡土、植根民间的老教师、老党员、老代表、老干部、村中老人等力量成为新乡贤,设立五老乡贤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五老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知识水平高、群众威望高等优势,促进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是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组合式矛盾纠纷化解的模式,打出了解纷“组合拳”。法庭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将调解空间较大的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员或者基层治理单位,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和基层治理单位在矛盾多元化解中的优势作用,与调解员密切配合,通过线上线下、电话沟通等方式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既可通过现场提交申请书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亦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签订调解协议,并通过该平台申请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这一模式在调解过程中不仅发挥了特邀调解员调解高效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又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补齐了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短板,“刚柔并济”给双方当事人吃上“定心丸”。通过推动行政调解、乡贤调解、诉前调解、委派调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等系列调解并司法确认,推动辖区矛盾纠纷40%在源头化解,止于未诉,化于萌芽。
三是实行判后回访机制,延伸司法能动后端发力。为确保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在出具裁判文书后,法庭工作人员会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判后回访,对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存在的顾虑进行答疑解惑,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理解司法裁判内容、正确认识司法裁判结果,并适时给予心理疏导和释法析理。通过判后回访制度,有效定纷止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