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曲靖市政府金融办公室联合召开曲靖市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通报全市法院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和风险点,提出防范意见建议。
金融审判执行工作
近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化解金融纠纷,全力防范金融风险,为曲靖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57件。稳妥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金融民商事案件11949件,调撤率49.81%。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纠纷等涉保险机构民事诉讼案件5046件,调撤率40.94%。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截止今年11月底,执结涉金融案件7794件,结案率93 %,执行到位22.80亿元。
座谈会上,曲靖中院通报了2022年以来金融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对“资信审查不充分,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条款解释不足,‘重点’客户风险提示不足”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点、风险点向金融机构进行了司法提示。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分行、市政府金融办公室、4家银行代表、4家保险公司代表就金融涉诉工作情况、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进行了交流。
银行代表
感谢法院和监管部门搭建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能面对面交流探讨金融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同的金融机构面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涉及的问题非常多样复杂,是我们共同面临的实际困难。
希望在非诉纠纷解决工作中,通过法院、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的共同努力,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畅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由于调解工作对个人能力和专业素质要求很高,建议多举办对各机构调解人员的调解专业培训,提升调解人员的水平。希望探索建立金融审判的特色专门法庭,提升金融类案件审判执行质量,监督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合规经营意识,规范业务行为,从而达到完善多元治理的效果。
作为金融机构,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我们诉讼案件的管理,提升我们自身的风险防控水平,继续加强与与监管部门、金融办工作汇报沟通,实现工作有序对接,助力我市金融纠纷工作多元化解再上台阶。
保险业代表
纠纷化解工作中,保险单位积极配合法院采取线上调解、上门调解、包括行业协会参与的第三方机构的一些调解的方式,积极主动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但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如各方对赔付标准的认识存在偏差造成的调解困难,针对一些难以核实认定的情况存在举证困难等,希望法院和各职能单位能联合制定具体类案指引,帮助提高调解成功率;二是在执行工作中,对于执行终本又发现新线索的,希望能够增加核查财产线索的频次,避免资产流失。三是希望法院、监管部门还有各主体能联合举办一些普法的活动,加大普法力度,从法律方面给予更多指导,帮助我们在履行保险责任,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刘航奇
感谢曲靖中院长期以来对我们银行业保险业的关心和支持。行业存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有短板、内部管理需加强等实际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希望各机构能提高业务内控水平,从源头减少金融纠纷。银行机构重点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保险机构落实产品销售理赔等要求,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控制,切实堵塞业务漏洞。提高市场透明度,提供全面准确易于理解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增强公众对金融产品的理解和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能力,选派熟悉金融法规政策以及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规则及流程的人员参与调解,邀请法官授课讲座,促进调解员的能力提升。探索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协同的新模式,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会商机制,确保及时交换有关金融市场趋势潜在风险和应对策略,引导市场主体规范操作,合法经营,可持续经营。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分行金融稳定科科长
张云忠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根据工作的实际动态,调整监管重点,保证对金融机构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在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规范履职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和管理风险。对外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探索高效优质的模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多方合力,多方维护,全力促进区域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共同营造健康的金融生态环境。
曲靖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成员 副主任
刘晓红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司法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不断创新专业化金融审判机制,为经济金融良性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下步工作中,建议进一步构建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长效工作联动机制,适时通过司法建议和监管建议的方式提出意见。完善惩戒机制,继续加大对违约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力度,加强诚信环境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征信基础的信息共享。建议各级法院成立金融案例的管理团队,不断提升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水平,充分利用法院速裁审判程序,提高金融判决执行的效力。金融机构要安排人员积极参与到司法审判的过程中,积极整合化解纠纷的社会资源,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不断优化,要正确处理好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行业健康稳健的运行。
座谈会上,就坚持公正严格司法,切实提高金融审判执行质效,中院提出:
充分认识到金融审判工作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强化金融治理协同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能动司法,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更大功夫,通过发布司法建议、典型案例、法治宣传等方式,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明确“注重金融治理协同、注重服务实体经济、注重守牢风险底线、注重服务金融市场发展”等当前金融审判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加强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机制,完善示范判决促进类案调解的制度功能。
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机制和金融审判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高素质金融审判队伍,为金融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曲靖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曲靖市23家银行业机构、32家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曲靖市银行业协会、曲靖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