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司法救助真的帮了我们家大忙,我可以用这笔钱去看病,真的非常感谢!”岁末年关,温度骤降,20多名拿到司法救助款的当事人,心里却是暖暖的。
12月20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当场为14案27名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6.5万元。
发放现场,沾益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尧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
沾益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吴路红向被救助人员说明司法救助“救急”、“救贫”的本质和内涵,希望被救助人员能合理利用司法救助金,重拾生活信心,早日走出困境,努力创造幸福生活。
沾益法院执行局局长尹进方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司法救助是对生活困难群众,因执行不能导致合法权益暂时无法兑现时给予的救助。司法救助的案件并不会因救助而结案,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措施仍然有效。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然要强制执行,对执行到位的款项,需要扣除司法救助金后由申请人领取。”
一直以来,沾益法院不断巩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顺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主动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用实际行动帮助受害者摆脱困境,传递司法温情,彰显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