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纲,平等为义,维护公正,保障民生。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法庭成功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刘某将自家养殖的8头牛卖给李某,李某支付了600元定金后便将牛拉走。后因李某未按期给付买牛款,刘某诉至乐丰法庭。法庭经审理后确定,李某应给付刘某108000元买牛款。后李某未如期履行给付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暂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展缓慢。直至近日,法庭接到申请人刘某的电话,称其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为保障案件执行取得实际效果,乐丰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综治办、当地村委会到被执行人家中,核实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确有大小不等的五头牛,可李某表示自己当初从刘某处将牛买回来后不久牛就生病了,现在养着的牛是重新买的,自己也遭受了损失。法庭、司法所、综治办三方人员齐发力,从情理法方面做起了思想工作。
不久后,被执行人李某表示愿意给付买牛款,但是现在比较困难,只有家里养的五头牛可供执行,如果申请人刘某愿意,可以将牛作价偿还欠款,刘某随即表示同意。法官遂组织双方就价款进行协商,并现场称重计价,最终确定五头牛价格为51750元。剩余案款,申请人刘某表示愿意再给被执行人李某一年时间去偿还,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庭干警联合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工作人员巧妙运用调解方式,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当事人,案件达成和解的同时,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给被执行人留了一定余地,保障其能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