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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纠纷一朝解,千余亩地终归还
  • 发布日期:2024-01-12
  • 阅读量:7248

编者按

近年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做深做实能动司法,落地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用心用情用智“解”好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为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近日,在公证人员和驻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见证下,麒麟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土地租赁纠纷系列案,困扰当地群众8年之久的难题得到圆满化解。




案件详情


2010年,孔某先后以金葡萄果业专业合作社、五丰泰科技有限公司、雨水公司名义,租用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鸡汤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1000余亩土地。后因经营不善,拖欠土地租金多年。2016年起,鸡汤村委会等权利人相继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要求判令租赁人支付租赁费用,并返还承租土地。该系列案经法院判决,要求孔某支付拖欠土地租金500余万元,并限期搬离。但判决生效后,孔某消极对抗执行,执行人员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

走访调研,厘清“症结”


因双方纠纷时间跨度长达数年、涉及村委会4000多名群众切身利益,为彻底根治这一“疑难杂症”。执行干警多次到该村调查走访、实地勘验,了解到当前涉案土地中337亩在法院判决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后因处于抛荒状态已被村委会收回,142亩由孔某实际管理使用,667.01亩被孔某承租后再次分租给34户种植户,经多次转租接手,分租土地上已被案外租户投资种植葡萄苗,若强制执行,将会给租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且租户使用的电力为孔某搭建变压器提供,期间孔某多次通过断电、停水制造混乱,对执行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释放最大“善意”


“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

以此为原则,麒麟法院执行局成立执行专班,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上级法院汇报案情,争取各方力量支持。在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后,从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为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权益制定了最优“解”——组织涉案土地租户与鸡汤村委会协商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替代被执行人孔某履行返还土地的执行事项,告知被执行人孔某权利义务及相应法律后果并督促其履行,避开葡萄园采摘农忙时节集中对被执行人开展强制执行,现场移交土地。


经前期对租户进行大量走访调研,发现租户最关心的问题是与村委会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前后租金标准问题。因之前与孔某签订合同租金标准较低,若提高租金,租户恐难以接受,但若按原租金继续签订合同,鸡汤村委会村民权益受损。

针对这一矛盾,执行干警多次与村委会协调沟通,对周边土地使用情况及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市场调查,寻找解决问题的“最大公约数”。最终确定2022年1月前未交租金按原合同标准补交给鸡汤村委会,自2022年1月起按1900元每亩的租金标准重新签订合同。

多方联动,难题终“破冰”


在确定了方案后,为推动执行工作开展,麒麟法院先后组织100余次租户与村委会进行协商及公开听证,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派出所、司法所、街道等多家职能单位,入户为群众耐心细致讲解耕地保护政策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化人。

经过多部门全方释法析理,以个别带动部分拉动全部,截止2023年12月7日,除去一户外,涉案土地租户全部与村委会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村委会也成功收回130余万元租金。同时,麒麟区委政法委牵头与供电部门协调,重新在村委会涉案土地架设电线杆并安装两台变压器,有效保障种植户用电通畅,不再受制于被执行人。

12月7日这天,在公证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和见证下,执行干警将孔某占用的耕地依法移交给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并与干部群众联合对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对土地上附着物进行了清理,恢复土地原貌。至此,困扰鸡汤8年之久的土地租赁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典型意义


在该土地租赁纠纷化解工作中,麒麟法院执行局坚持人民至上,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并重,深化府院协同研判,细化联动执法方案。在权利人、被执行人及案外租户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维护各方权益,成功破解了困扰鸡汤近四千余名群众及案外租户多年的难题,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