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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跨域诉讼“零跑腿” 千里立案不用愁
  • 发布日期:2024-01-23
  • 阅读量:11517


蔡某系某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为准备公务员考试,在线上与某考试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合同约定如蔡某一年内未进入公务员面试程序,该机构退还部分培训费用。

后蔡某在该机构进行培训学习,一年内数次参加考试均未进入面试,蔡某向该机构申请退款18000元未果,欲向其所在地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宣威法院立案工作人员审查,该案在培训合同中约定“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培训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进行管辖。”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工作人员决定为蔡某提供跨域诉讼服务,随即与管辖法院跨域立案专员取得联系,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等案件材料,顺利完成了跨域立案和材料收转工作。

跨域诉讼服务


自2023年11月开展跨域诉讼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宣威法院积极响应,致力于打通人民群众立案的“最后一公里”。从诉前法律咨询,到立案阶段起诉材料提交,到跨域庭审、跨域调解,全面推行跨域诉讼服务,设立跨域诉讼服务窗口,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有需要的当事人完成跨域事项办理,同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跨域诉讼功能,畅通人民法院之间跨地域、跨层级沟通联络渠道,完善沟通反馈机制,实现了跨域事项申请实时受理,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异地诉讼,有效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


跨域诉讼服务内容

(一)跨域立案服务

1. 一审民事案件立案

2. 一审行政案件立案

3. 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立案

4. 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

5.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立案

6. 民事再审案件立案


(二)跨域材料收转服务

1. 诉讼材料电子化处理服务

2. 答辩状收转

3. 证据材料收转

4.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收转

5. 其他诉讼材料收转


(三)跨域诉讼事项申请服务

1. 管辖权异议

2. 申请回避

3. 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4. 申请延期开庭

5.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6. 申请撤诉

7. 申请诉讼费返还


(四)跨域文书送达和领取服务

1. 文书目的地集中打印邮寄送达

2. 文书在线委托送达

3. 文书异地领取

4. 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异地领取


跨域诉讼服务流程

(一)跨域立案服务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携带立案材料到就近法院跨域立案窗口申请跨域立案。协作法院在收到跨域立案起诉材料后,代为核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工作平台全部推送至管辖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材料明显不齐全的,向当事人释明应当补齐的材料;当事人拒绝补齐并坚持提交申请的,在告知后果后,推送现有材料,并注明情况。管辖法院在收到协作法院的提交申请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当场通过并立案。协作法院在两日内将立案材料邮寄到管辖法院。管辖法院无法当场判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即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协作法院反馈,告知当事人管辖法院将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跨域材料收转服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于诉讼过程中需要跨域补充提交材料的,可以由协作法院指导辅导或者代为进行电子化处理后,在线向管辖法院提交。管辖法院应当及时接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线推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协作法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线接收审核结果有困难的,可以在提交材料时,选择由管辖法院或者协作法院口头告知。对于审核法院审核后认为有必要提交纸质原件的材料,可以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供。


(三)跨域诉讼事项申请服务

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管辖权异议、回避、延长举证期限、延期开庭、不公开审理、调查收集证据、撤诉、保全、鉴定、诉讼费用退还、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等跨域诉讼事项申请服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跨域提交事项申请的,协作法院可以指导辅导或者代为在线向管辖法院提交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及证据材料。管辖法院应当及时接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线推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协作法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线接收审核结果有困难的,可以在提交申请时,选择由管辖法院或者协作法院口头告知。


(四)跨域文书送达和领取服务

对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当事人需要出具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或者其他文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或者选择异地领取的,管辖法院可以通过目的地集中打印方式直接邮寄或者通过在线委托送达渠道发送电子文书,并由协作法院提供文书现场领取服务。文书送达以最先完成的有效送达时间作为送达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