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摩托车上路
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而不少家长却未能够引起高度重视
无视同时甚至戏称孩子能干
此举
将孩子置于危险之境
让安全第一关失守!
近日,师宗县人民法院虽然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但法官掩卷之余,不禁阵阵心痛。
案件回顾
一天,小B邀约小A(两人均为未成年人)到超市购物,小A遂骑上自己家的三轮摩托载小B出发,不料在途中,小A因看到前方有一辆轿车(已停下)而慌乱,造成三轮摩托车倒向小轿车车头,同时小B摔伤。轿车的车主C看到肇事者是未成年人,“心软”之下选择了不报警处理。
案诉至法院时未经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未划分事故责任。后小B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于是小B与其监护人将小A和轿车车主C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调解过程
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当事人客观分析案件的前因后果、利害关系,并针对责任划分问题结合具体法条进行专业释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小A的父母向原告赔偿了相关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
孩子的安全成长应该是每位家长的心愿,看管和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是家长的责任。未成年人驾驶时遇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家长为了未成年子女及他人的人身安全,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安全第一道关。同时,提醒未成年人,应选择安全、与自身年龄段相匹配的交通工具,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