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法官,今年的利息取出来作为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了,总的有2000多元。您牵挂的那两个孩子的成绩都不错,我们一定好好培养她们,谢谢您为我们考虑这么周到!”
龙年春节最后一天接到这个电话,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阮龙清长长地嘘了口气。
说来话长。
打来电话的是一个涉家庭成员之间共有财产分割案件的当事人。
袁大妈与年女士、陈某甲、陈某乙本是一家人。因袁大妈的儿子外出务工发生意外不幸去世获得的赔偿金分配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案经承办法官主持,达成袁大妈一次性支付儿媳年女士和孙女陈某甲、陈某乙母女三人70万元。因袁大妈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年女士、陈某甲、陈某乙向会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查阅执行案件材料时,阮龙清发现,年女士、陈某甲、陈某乙在起诉之前,已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而保全到的金额刚好是70万元。也就是说,只要一纸裁定,将保全的70万元划扣后存入申请人账户,该案就顺利执行完毕。执行的同志都知道,碰到这类足额保全的案件,实属“运气好”,执行完毕“得来全不费功夫”,属于执行案中的“超简单”。
“既然该案为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为什么又不主动履行?”
“保全的70万元完全存入年某账户,后期子女陈某甲和陈某乙的权益如何保障?”
“如果将全部执行款存为定期,那目前及今后申请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和入学教育如何维持?”……
案子执行虽简单,但这些疑问则不停地在阮龙清法官脑海浮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阮龙清法官毫不犹豫在第一时间上门找到了被执行人袁某,完成了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程序”工作。在袁大妈家的小院,阮龙清与她拉起了家常,了解了其经济状况、家庭条件等基本情况。
“孩子的钱要存起来,等孩子满18岁再分配。”在攀谈中得知,袁大妈之所以不主动履行,主要是担心赔偿款全部支付给儿媳年女士后,担心被其挥霍,自己的孙女陈某甲和陈某乙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她提出分给两个孙女的钱,必须存为定期,等孙女成年后再进行分配。
了解了老人的苦心后,阮龙清来到了申请执行人年女士家,年女士无奈、不理解、无助的表情显而易见,她就是希望法院能尽快将保全的执行款执行到位。
交谈中,阮龙清询问了执行款的用途及今后打算,并就后期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进行了释明。同时,也对袁大妈提出的处理方案与其沟通。年女士对袁大妈提出的处理方案坚决反对,认为自己作为陈某甲和陈某乙的监护人,有权利保管并使用该笔赔偿款,袁大妈就是找理由不愿意支付,请求法院按照程序执行。
几经电话沟通和上门交谈,面对被执行人合情合理的担忧和申请执行人不断催促,在繁重的执行工作任务面前,是按照程序快速结案,还是再花一点时间和精力,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实现案结事了,阮龙清陷入了沉思。
认真考虑后,阮龙清第三次来到申请执行人家里,并向其提出了自己的处理意见。70万元执行款预留一部分作为年女士与陈某甲和陈某乙当前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其余款项进行账户冻结,待陈某甲和陈某乙都年满十八周岁时再由三人协商处理。
年女士一脸惊愕地看着阮龙清,意外的表情中显露出几分中肯。阮龙清向其解释了其中的缘由:“案款全部冻结的做法过于死板,不利于母女三人当前及今后生活保障,部分资金冻结也不利于物尽其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全部执行款不作任何保障处理不利于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基于上述考虑,法院才提出这样的处理意见。”年女士听后,表示同意该处理方案。阮龙清随即向袁大妈提出该处理方案,也得到了袁大妈的赞成。
签字当天,经过对当前物价及今后入学教育费用的大概估算,双方对具体金额进行了协商。最终达成一致,预留30万元作为眼下开销,剩余40万元进行账户冻结,每年的利息由年女士支配。
签字后,双方都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还是阮法官考虑周全啊!”袁大妈表示,通过这样处理,我的担心也就没有必要了。年女士说,我其实也理解孩子奶奶的担忧,未来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采取这样的方式,也是为我的两个孩子好,法院将执行款上了“安全密码”,也免去了她们的后顾之忧。
审判工作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执行工作也不是简单的执行结案,真正以“如我在诉”的心态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简案”不“简办”,真心实意替当事人着想,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也才能赢得百姓心中的认可。以法官的日常守护群众的不平常,虽然多辛苦一点,但这正是每一名法院人的责任和使命所在,阮龙清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