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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调研曲靖法院“一案一当事人”专属“收款码”试点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3-12
  • 阅读量:56646


3月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局到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一案一当事人”专属“收款码”试点工作。


调研组详细听取了陆良法院“一案一当事人”专属“收款码”具体措施、取得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并实地操作体验了专属“收款码”,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现在移动支付普及、当事人对移动支付的迫切需求,以及大部分法院二维码只能对应案款总账户无法精准与特定案件、当事人对接,导致案款不明等弊病,2023年6月,陆良法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作为全省“一案一当事人”专属“收款码”试运行基地,经过与研发中心反复修改和调试,取得初步成效。通过给当事人的诉讼费用缴款通知单上附上缴款二维码,当事人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扫描二维码,按照文书所载明的金额进行缴费,足不出户即可快速便捷完成缴费。这种方式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又为人民法院及时收缴费用提供了便利,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