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司法所始终坚持“稳定为要、监管为基、教育为本”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突出实、严、细的工作目标,立足“四防”,确保“四到位”,扎实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南宁街道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突出“心防”,确保教育矫治到位。坚持“一人一案、一人一策”原则,突出个性化矫正,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心理特点、犯罪情形等因素,准确识别其矫正需求,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联系社区矫正小组协助司法所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摸排是否有矛盾纠纷、家庭变故等,有针对性地改变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二是强化“人防”,确保动态监管到位。针对走访排查出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加大核查频次、加强谈心谈话、强化实地走访等手段,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实现“管得住、管得好、不掉线”的工作目标,按照“理由正当充分、材料真实齐全、程序依规合法”的原则,从严把控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严格审批流程并做好个别教育谈话,对请假注意事项再告知、再明确、再强调。
三是夯实“技防”,确保跟踪排查到位。依托“云南省智慧矫正平台”,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和业务信息,通过微信监管群、电话抽查等监管手段,定期开展线上排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实现信息化监督和智慧化管理,为监管工作筑牢“防火墙”,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是完善“联防”,确保衔接配合到位。加强部门联动常态化,增强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合力,与派出所建立信息联动、处置协同机制,在特殊节点减少社区矫正风险隐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统筹指导作用,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加强协调沟通,强化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社区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下一步,南宁司法所将继续狠抓社区矫正各项监管措施落实落细,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南宁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