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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坟塘树”伤人,会泽法官进村化积怨
  • 发布日期:2024-03-19
  • 阅读量:71989

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雨碌法庭到鲁纳乡座舍村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因“坟塘树”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2023年10月的一天,同村村民甲与乙因坟塘树受损事情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两人发生抓扯,过程中致使乙嘴部、肋部受伤,后经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乙的损伤属轻微伤。乙便将甲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受伤花费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两万多元。

接到此案,为更好了解冲突发生的原因,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多次与当地派出所、综治中心、村委会了解情况,并组织协调、调解。

过程中,经多方了解,原告甲与被告乙分别为同村两个相邻小组的人员,所属两个家族之间因为坟塘树及周围土地纠纷长期存在矛盾。此次纠纷是因为乙用斧头将甲家视为坟塘树的“明子”削下部分,甲及其亲属遂与乙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与甲和乙沟通,并多方联系双方的亲戚朋友做劝导工作。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公安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和善良风俗,从情、理、法等方面入手做工作,最终双方化解隔阂,甲自愿赔偿乙产生的各项损失9100元。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并申请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起纠纷成功化解,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在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要保持冷静、避免冲动,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会泽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多元解纷、巡回审判、审务进村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用心办好每一件案件,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司法温度可触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