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法动态 > 陆良县 > 正文
“无良网吧”对未成年人“开绿灯”?严查!
  • 发布日期:2024-03-22
  • 阅读量:45221

未成年人沉迷于网吧

一直是令很多家长头疼的事


国家明文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不得接纳未成年进入

但对于一些网吧来说

规定还是成了摆设



3月16日,中枢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举报,辖区某网吧疑似容留未成年上网。接报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进行核查。


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网吧几名上网人员稚气未脱的样子,经询问查询,8名上网人员均系未成年在校学生,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通知家长将其带回。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网吧前台服务人员利用别人的身份证为几人开机上网,网吧老板明知有未成年来上网的情况下,却依旧“利益至上”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他们“开绿灯”。

依据相关规定,民警对网吧相关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同时要求网吧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经营观,着重向经营者和员工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履行好管理职责,严把人员进入,坚决杜绝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涉及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已移交文化部门处理。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加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制作张贴“实名登记警示牌”,告知上网人员应自觉遵守实名制登记制度,同时也警醒行业内人员要加强自律,合法经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网吧的检查力度,重点对是否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等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