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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法庭”彰显“她”力量
  • 发布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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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法庭,有这样一群“巾帼法官”——她们勇毅果敢,手持法槌,定纷争,解民忧,用自己的肩膀担负起这方净土的公平与正义;她们初心如磐,巾帼芳华,将满腔柔情融入司法为民的点点滴滴。


近日,倘塘法庭获得了云南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荣誉是一个新的起点,是对我们法庭今后工作的鞭策,唯有细致入微地审理每一个案件,用细致、耐心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能让正义在每个案件中绽放光芒,让法治之光照亮社会每个角落。”庭长夏晓鹂说。

被群众亲切地称作“女子法庭”

2月28日傍晚,倘塘法庭的办公室灯火通明,夏晓鹂还在忙着给当事人确认最后的协议内容。

包某甲支付周某11万元后,周某与包某甲、包某乙、包某丙的债务消除;周某撤回执行申请;包某甲撤回诉讼案件。双方签收了调解书并在连声道谢中走出法庭,夏晓鹂这才露出疲惫又欣慰的笑容。

一场法庭调解,为什么协议中频频出现其他案号?还涉及了多个案外人员?

周某(女)与徐某(已故)系夫妻,因经营煤矿资金周转,双方曾于2013年7月26日向包某乙借款17.9万元,于2014年4月13日向包某甲借款25万元,均出具了借条。


2014年8月1日,徐某与包某甲就共同投资的煤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包某甲给付徐某补偿款168万元。周某丈夫徐某去世后,包某甲未按时给付,周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由包某甲给付周某股权转让款5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判决生效后,周某申请执行包某甲、包某乙,包某乙遂向法庭起诉,要求周某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周某诉包某甲股权转让纠纷案、包某甲不服提出上诉案件、周某申请执行包某甲股权转让纠纷案、包某甲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包某乙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开庭当天,包某丙也持借条和诉状到倘塘法庭,称周某及其丈夫徐某曾于2014年7月18日向其借款48万元。欲起诉周某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一个民间借贷纠纷,背后竟涉及煤矿股权转让、多起债务纠纷,并引发出5起审判、执行及待诉案件,案件环环相扣,矛盾越来越多……


考虑到涉案矛盾盘根错节以及再次对簿公堂的前因后果,夏晓鹂并不只是就案论案,而是把准矛盾症结,梳理出双方各自要承担的责任及后果。当天,经过5个小时的庭审及调解,双方权衡利弊后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一件这样的案子十分累人,但当你真的为当事人设身处地着想时,可能就找到案件办理的出口和方法了,一个案子背后化解了多件矛盾纠纷,再苦再累都值得。”夏晓鹂如是说。


倘塘法庭现有干警5人,其中女干警3人,庭长、副庭长均为女性。近年来,倘塘法庭积极发挥女性特有的优势和力量,秉持“公心、耐心、细心、齐心、爱心、恒心”六心办案理念,柔性司法,着力打造“不怕苦、不畏难、敢为人先;有智慧、有能力、团结温馨”的巾帼法庭,彰显巾帼审判特色,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作“女子法庭”。

“慈心柔肠”有担当

村民吴某在周某必经道路上堆放空心砖、树枝、柴炭等物品阻碍其通行,无奈的周某将吴某诉至法庭要求排除妨碍,恢复道路通行。

考虑到案件影响的群众较多,且被告年纪较大,抵触情绪十分强烈,法庭到现场巡回审理,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大家一起将场地上的堆放物进行了清除,之后村委会对清除出来的公共地界进行了硬化,真正实现了案结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沈某务工时不慎从高处坠落致死,其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案件虽未起诉至法庭,但法庭掌握该纠纷后,主动参与纠纷化解,最终在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沈某家属与徐某达成赔偿协议,徐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51万余元并当场履行。


近年来,倘塘法庭围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主动与辖区综治中心精准对接,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司法推动的诉源治理大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审案情,更审内心;求和睦,更求和谐。”倘塘法庭的女法官们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全流程、各环节,用真诚与付出换来了矛盾的消融化解和社会的稳定安宁,谱写了一曲和谐的司法交响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