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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他人土地还阻碍执行……拆!
  • 发布日期:2024-04-25
  • 阅读量:68163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无视判决,还阻碍执行的案件。


案件详情


宁某和徐某、余某夫妻二人是同村村民,双方各自耕种的两块地紧紧相邻。但因管理不善,部分土地塌陷且不易耕种,宁某便在自家土地的塌陷处种了些竹子,后徐某、余某夫妻二人在竹林地里盖建烤房,两地块的边界逐渐模糊。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再次确权,该竹林地块由宁某承包经营使用。但徐某、余某无视宁某对该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又在该土地上加盖了烤房、圈舍。

于是,宁某于2023年3月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宣威法院审理后判决徐某、余某拆除搭建在该土地上的构建物,把土地归还宁某。

执行前的协调工作


因徐某夫妇一直拒不拆除构建物,宁某便向宣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涉及乡村建设,考虑到双方又是邻居,宣威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当地部门的沟通协调,案件承办人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对判决进行详细释法说理,尽可能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但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的执行意见。


多次调解无果后,承办人积极和当地政府、村委会等部门深入沟通交流,制定了拆除计划。

执行过程


执行当天一早,工作人员到达现场首先宣读了执行纪律,疏散人群,把被执行人余某家的玉米等农作物搬到指定地点,确认现场安全后,依法对烤房进行拆除。


期间余某不听劝阻,情绪激动,多次闯入执行现场躺在地上试图阻碍执行,工作人员耐心劝阻,余某仍然不听劝告,拒不配合,不停辱骂执行人员,无视法律权威。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执行局依法决定对余某进行拘留措施。

当执行员宣读完拘留决定之后,余某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称自己不懂法,之后会加强学习,并写下了悔过书。

见余某态度端正、真诚悔改错误,秉承人性化执法的理念,执行人员依法提前解除了对余某的拘留。拆除土地上的构建物后,本场执行活动宣告结束。

法官寄语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对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宣威法院将持续奋力推进高质量的执行工作,为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