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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定分止争 田间地头调解纠纷
  • 发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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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种了30多年的地被别人占了,写到别人的土地证上了,请你们帮我要回来......”一大早,陈某就来到曲靖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陈某与第三人周某都是罗平县阿岗镇的村民,两家因土地纠纷闹矛盾长达6年之久,期间多次到政府上访、法院诉讼等,直到提起行政复议。


为解决好这起土地纠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多方沟通协调,多次深入实地调查情况。复议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实地查看了争议的土地,查阅了土地历史档案资料,并与乡镇、村干部、村民进行了深入的交谈。据了解,案涉土地原先是荒地。陈家30多年前在此开荒耕种,后来第三人在田间小路处开荒,由于缺乏明确的界限标识和有效的沟通,双方矛盾逐渐升级,甚至引发了冲突。


在掌握了全面的信息后,复议人员组织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调解会议。经过连续几轮的调解协商,复议人员为当事人详细讲解土地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也意识到长期的纠纷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在复议人员的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此次土地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破除单一审理方式,运用调解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用行政复议的温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刻贯彻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的精神,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依靠人民调解的力量,加强溯源治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人员始终将释法明理作为规定动作,让当事人明白法律法规设置的初衷,进而判断自身行为的对错,让行政复议工作的温度与法律规定良好衔接,从而让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真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