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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法院:温情执行化解赡养纠纷
  • 发布日期:2024-04-30
  • 阅读量:61309

“大爹,我是沾益法院执前和解的调解员,您儿子把您的赡养费送来了。”

近日,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年逾八旬的张某、桂某顺利拿到了赡养费。

案件详情

张某与桂某系夫妻,二人共同育有四子,张某与桂某现年岁已高,田地也均分给了四个儿子,现无生活来源,衣食无保障,但四个儿子却对二老不管不顾,张某、桂某遂向沾益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四个儿子支付赡养费,并尽照管义务。

该案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四被告自2020年8月起,每人每月支付二老生活费200元;二老每月超过100元的医疗费用及每年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四被告共同负担;自2021年起,二老轮流到四被告家居住。

但三年多过去了,四个儿子依旧不愿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二老甚是寒心,遂于2024年3月下旬向沾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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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赡养问题事关民生,若简单的进行强制执行,有可能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沾益法院遂决定将案件进行执前和解,在充分保障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的修复亲情,让老有所养。

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向义务人送达了《执行督促告知书》并多次对义务人进行耐心劝说、教育。在情理方面用“乌鸦反哺”“寸草春晖”等典故对义务人进行劝解,让他们明白赡养老人是他们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通过释明法律,告知其不赡养父母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四被告终于同意履行义务,一次性将2020年8月至今的赡养费现场履行完毕,并保证以后也将好好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近年来,沾益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情理法融合的方式,妥善化解多起赡养纠纷案,不仅让老人得到了赡养,同时也尽最大努力帮助双方重塑亲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