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专题辅导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不断提升法院全体干警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曲靖篇章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伍玉荣主持并作开班动员。
会议指出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带着问题学、笃信笃行学,全面把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会议强调
要持续在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上下功夫,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要在“学”上持续发力,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贯通起来,与清廉机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在“悟”上持续发力,通过学习知敬畏、守底线、强担当。
要在“明”上持续发力,要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检视偏差,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
要在“守”上持续发力,当好示范标杆,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坚决守纪担当,坚持警钟长鸣。
会议要求
全市法院要把学习党纪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贯穿学习、工作全过程,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清廉机关建设结合起来,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来,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担当,提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气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会上,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张仲楠作专题辅导,陆国生、高红丽、赵彦、李涛、钱长稳、李应波六名同志作交流发言。
据悉,此次读书班以专题辅导、集中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