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凡人小事
为展示全市法院能动履职、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深入开展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等英模典型活动的同时,介绍推出一批身处能动履职、为民司法一线,在审判执行、立案信访、审判辅助、审判管理等不同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普通法院人,曲靖中院公众号开设“凡人小事”专栏,以法院工作中的平凡英雄、凡人善举,更加生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公正与效率”的生动实践和良好形象,进一步激励全市法院干警以能动司法促进提质增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曲靖篇章提供更加有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刊发稿件作为同乐杯征文作品同时,刊发案例作为年度司法为民案例典型,实时评选并向社会公布。
付娟,女,汉族,1982年9月生,云南省沾益区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先后从事审判员、法官助理、综合内勤、立案、宣传等工作,现任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花山中心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曾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清廉家庭”等荣誉。
老郑,我知道你这九年来的维权路走的很辛苦,建议你再考虑考虑,不用着急答复我。
法官,我知道你是为了我们双方好,你的建议我听进去了,只是我现在在外省打工,开庭能不能等到春节后,我直接回来处理。
可以,可以,只要你们双方能心平气和的处理纠纷,案子可以延期到春节后开庭。
这是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的付娟法官第四次与当事人老郑进行电话沟通。老郑从开始时的抵触对抗,到愿意心平气和地从外省回家解决纠纷,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个案件还得从头说起。1983年,当地实施“两山”到户政策,当时为云南省沾益区一个小山村的老郑家与同村的老施家在一个叫大麦地的地方各分配到一块相邻的山林。由于时间的推移,两家山林的界限早已模糊不清。2015年10月,当地因修高速公路征收土地,相关部门人员对两家被征用的山地、山林进行了实地测量,并由老郑家在征地拆迁确认表上签字认可。不久,老施的子女对涉及征收的自家山林界限提出异议,经相关人员确认,两家的山林面积共计4.675亩,应得山林补偿款为13.09万元。由于老郑和老施的子女对补偿款的分配存在分歧,经过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因此该笔由村小组代管的补偿款一直未能兑现。在此期间,老郑持续向各级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2022年,无奈的老郑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诉讼中,由于老郑与村小组未能就征地补偿款达成调解协议,他撤回了起诉。在村小组给付征地补偿款的过程中,由于第三人老施提出异议,导致协议未能履行。
2024年1月8日,老郑将所在村小组及第三人老施诉至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村小组支付补偿款。案件转到付娟法官手上。
接手案件后,付娟法官并没有立刻联系对方当事人,而是详细审查了老郑提交的证据,并结合老郑向各级部门反映情况的回复意见,主动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村小组沟通,了解了纠纷发生的过程。
1月12日,“心中有数”的付娟第一次通过电话与老郑联系。语气生硬的老郑言语中充满了“你不判给我,我就誓不罢休”的决心。考虑到老郑的心情,付娟法官没有解释什么,只是耐心听完老郑陈述了9年维权路上的困难和不易。这一次,她没有做老郑的思想工作,只是认真倾听,并适时做出回应。
1月23日,付娟再次拨通老郑的电话,他的态度还是显得有些不耐烦,他说“该说的我也说的很清楚了,那份征地补偿款是我家的,老施家根本就没有份,要开庭请联系我的律师,我在外省回不来,由我的律师全权代理。”“你才是案件当事人,而且前次你和我讲了维权9年,纠纷都没有得到化解,我理解你这一路的艰辛和不容易,正因为这样,我才要和你联系,和你一起共同寻找纠纷化解的办法。”通过一遍遍的沟通,最终赢得了老郑的信任,他放下戒备,答应从外地赶回来处理纠纷。
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19日,沾益法院巡回审理该案中,当事人有了调解的意愿。休庭后,当地乡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林业站、村委会的同志应邀到庭审现场,利用休庭时间共同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说法析理,老郑与老施达成关于“山林征地补偿款分配”调解协议。协议达成第三天,老郑到村小组领取了补偿款95000元,这起长达9年的信访上访纠纷得到了实质化解。
司法并非高高在上,公平公正定分止争,要求法官真正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付娟法官说,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人生,无论案件大小,都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实质化解纠纷,让冰冷的法律条文体现出司法的温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通过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